西陵法院三项举措做好涉未成年人离婚案件审理
10.04.2015 18:13
本文来源: 湖北法院
一是加强调解,尽力促成夫妻和解。对涉未成年人离婚案件,坚持调解优先,审慎判决离婚,特别是当事人系一时冲动要求离婚的,设置一定的缓冲期,让当事人有充足时间冷静思考。在调解过程中,打好亲情牌,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引导双方在关爱未成年子女问题上形成共识,缓和负面对立情绪,促成双方和解。
二是深化干预,注重抚平心灵创伤。将心理干预运用于离婚案件的诉前调解、庭中释疑、判后回访等各个环节,指导离异父母帮助孩子调整情绪和心理状态。在合议庭组成中,有针对性地邀请来自妇联、学校等善于做青少年工作的人民陪审员参加,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心理疏导和情感关怀。
三是全面维权,妥善解决后续纠纷。在事关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探视权等问题处理上,以最大化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原则,充分考虑未成年人的意见,结合未成年人生活习惯和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抚养费给付方式及探视时间,有效减少婚姻关系解除后子女抚养的“后遗症”,确保未成年人早日回归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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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2015 18:13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