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陵法院三项举措做好涉未成年人离婚案件审理

10.04.2015  18:13

      (作者:西陵  编审:陈群安)近年来,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在处理涉未成年人离婚案件时,贯彻“积极、优先、亲和、关怀”的审判理念,采取措施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一是加强调解,尽力促成夫妻和解。对涉未成年人离婚案件,坚持调解优先,审慎判决离婚,特别是当事人系一时冲动要求离婚的,设置一定的缓冲期,让当事人有充足时间冷静思考。在调解过程中,打好亲情牌,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引导双方在关爱未成年子女问题上形成共识,缓和负面对立情绪,促成双方和解。 

        二是深化干预,注重抚平心灵创伤。将心理干预运用于离婚案件的诉前调解、庭中释疑、判后回访等各个环节,指导离异父母帮助孩子调整情绪和心理状态。在合议庭组成中,有针对性地邀请来自妇联、学校等善于做青少年工作的人民陪审员参加,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心理疏导和情感关怀。

        三是全面维权,妥善解决后续纠纷。在事关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探视权等问题处理上,以最大化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原则,充分考虑未成年人的意见,结合未成年人生活习惯和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抚养费给付方式及探视时间,有效减少婚姻关系解除后子女抚养的“后遗症”,确保未成年人早日回归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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