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宜昌建设工作会在宜都市召开
3月4日,全市法治宜昌建设工作会在宜都召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法治湖北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交流展示法治宜昌建设工作成绩,部署今年及“十三五”时期法治宜昌建设各项工作,加快推进全面依法治市、打造全国同类城市依法治市示范区。省委常委、宜昌市委书记黄楚平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由宜昌市委副书记、市长马旭明主持。宜昌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第一副书记刘红洲部署了法治宜昌建设工作。宜昌市领导马学军、王金建、黄克等出席会议。
黄楚平充分肯定全市法治建设工作卓有成效。他说,“十二五”以来,全市法治建设以规范权力运行为重点,以促进公平正义为核心,以提升全民法治素养为基础,法治宜昌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开创了法治建设前所未有的崭新局面,“大法治”建设格局已经初步形成。他指出,要坚持以身作则,切实增强法治宜昌建设的政治定力,在思想上政治上排除各种干扰、消除各种困惑,坚持正确立场、保持正确方向。各级各部门要带头真抓实干,扎实推进法治宜昌建设各项工作,着力打造全国同类城市依法治市示范区,努力为实现“135”战略体系和“两个率先、两个进位”奋斗目标,为全省“建成支点、走在前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法治宜昌建设是涵盖多个领域、牵涉多个环节的系统工程,更是社会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黄楚平强调,要坚持统筹兼顾,努力提高法治宜昌建设的实效水平。要跳出法治看法治,牢牢把握统筹兼顾的基本要求,学会“弹钢琴”,更加注重各项工作之间的关联性、耦合性和互动性,确保各项工作相互衔接、彼此支撑,从而不断提高法治宜昌建设的实效和水平。
要正确处理好法治与改革的关系、确保法治和改革并驾齐驱,要正确处理法治与效率的关系、确保法治和效率同步提升,要正确处理法治与德治的关系、确保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形成打好“组合拳”、奏响“交响乐”、演好“大合唱”的强大合力。
黄楚平强调,要坚持压力传导,充分发挥法治考核的指挥棒作用。要找准法治绩效考核的“度量衡”,明确工作目标,实现法治考核有章可循、有据可依。要添好法治绩效考核的“辅助线”,要做好法治考核工作,不能单打独斗,不能自说自话,要按照全面、历史、辩证的要求建立客观公正的评价体系。要树立法治绩效考核的“风向标”,促进法治工作目标的落地落实落细,培育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使权力真正回归到法治的笼子里,切实维护法治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找准并坚守法治建设中的坐标,自觉做法治宜昌建设的明白人、局中人、带头人,努力形成上下互动、左右联动、全市齐动的创建氛围,形成厉行法治的“大气场”和“场效应”,加快推进全面依法治市、打造全国同类城市依法治市示范区。
马旭明主持会议时强调,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要实施法治“大创建”,打造特色亮点;要强化考评督办,确保工作实效,争取早日实现打造全国同类城市依法治市示范区的目标,为建设现代化特大城市提供一流的法治保障。
会上,宜都市委书记罗联峰代表宜都市作了经验交流发言。他说,2013年我市被确定为全省法治湖北建设试点县市以来,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的总体要求,以“法润宜都”工程为载体,扎实推进“法治宜都”建设,实现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具体做法是:大力弘扬良法善治的法治精神,坚持法治、德治、自治“三治”融合,切实增强全民的法治信仰,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法治氛围;严格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宜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注重结合实际抓根本、抓关键、抓示范,促进法治宜都建设形神兼备、速效兼收;构建法治文化、法治栏目、法治阵地“三大平台”,实现法治宣传“全方位”、法治元素“全覆盖”,提升法治文化的渗透力和感召力;细化了6大类30项“法润宜都”工程首批示范项目,指定责任单位抓好落实,明确任务措施,限定时间节点,定期晒成绩、逼进度、推典型,实行挂图作战,项目化管理,把“软任务”变成“硬指标”。
法治宜昌建设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各县市区党委书记、政法委书记、法治办主任,宜昌高新区、三峡坝区管委会分管领导等300余人参加会议。
当日上午,与会者还参观了红花套镇吴家岗村、湖北土老憨生态农业集团、姚家店镇“一府三中心”、陆城人民法庭、陆城街道东风社区、宜都市劳动保障维权服务中心、清江法治文化主题公园等法治建设示范点。(宜都市政府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