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疫后重振贡献司法力量——游劝荣院长为省法院机关党员讲党课
在中国共产党建党99周年即将来临之际,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参加湖北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精神,为加快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疫后重振贡献司法力量,省法院党组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为省法院机关党员干部讲授党课。
游劝荣院长从什么是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什么要打造法治化营商化环境、在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过程中人民法院应该做什么、怎么做等方面进行了系统的阐述和讲解,为大家上了一堂生动的党课。
游劝荣院长指出,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强调营商环境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的重要软实力和核心竞争力,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在市场发展培育阶段,更多是通过营造税收优惠、土地优惠等硬环境推动发展,当经济社会转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必须更加注重营造良好的法治软环境,法治化营商环境越来越成为吸引投资的最关键因素。在湖北高质量发展过程中,人民法院要切实把自身工作摆进去,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努力为湖北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形成贡献司法力量。
游劝荣院长指出,省委书记应勇强调,一个地区的发展短期靠项目,中期靠政策,长期靠环境。环境当中最核心的仍然是“法治化”环境。一个地方,依法办事水平高不高、权利保护好不好、社会治安和综合治理状况好不好,都是市场主体极为看重的软环境,法治是衡量和支撑一个地方发展环境最核心的力量。
游劝荣院长强调,在加快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和疫后重振过程中,湖北法院应该做什么、怎么做,这是摆在全省法院面前需要深入研究和回答解决的课题。一个地方投资环境好不好,一定跟当地的法治建设有重要关系,一个地方投资环境的法治化水平高不高,一定与审判工作的水平有密切关联。
游劝荣院长要求,各级法院务必在理论上、思想上真正认清人民法院在法治化营商环境形成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增强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竭尽全力服务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严惩破坏法治化营商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游劝荣院长要求各级法院做好四个方面工作。
一是在政治上高度重视, 以致力于服务全省加快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际行动,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通过审判职能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形成。 服务营商环境的改善,最直接、最有效的路径就是把我们的审判执行工作做得更加细致、更加扎实,切实在审判执行中维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守法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运用审判职能营造好的投资环境,人民法院既不要错位,更不能错过。
三是聚焦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实现突破。 通过行政诉讼和行政诉讼职能延伸,监督、支持和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建设诚信政府、高效政府、廉洁政府;致力于守护市场规则,以贯彻实施《民法典》为契机,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正当权益;在涉及民营企业、涉及企业家权利保障等关键领域,出台强有力的、特别的司法举措。比如根据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结果,妥善运用好司法自由裁量权,把握好司法方式、时机、手段,推进精细化司法、精准化司法,尽量把司法行为对企业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控制在最低。努力让人民法院成为良好投资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让审判活动成为良好投资环境的重要标志。
四是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 法治本身就是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内核。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司法实践中,我们必须坚持底线思维,坚守法治底线,始终在法治轨道上履行司法职能,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形成。
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机关党委书记田昌兵主持专题学习,院领导、驻院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厅级干部,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以及办公室党支部全体党员,院机关优秀青年党员代表参加学习。
来源:宣传处 责任编辑:陈群安 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