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体育局制定出台《湖北省体育系统2016—2020年法治体育建设暨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划》

01.07.2016  13:32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大力推进全省体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法治体育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6月24日,省体育局根据国家和省“七五”普法规划以及《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精神,出台了《湖北省体育系统2016—2020年法治体育建设暨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依法治国”、“法治湖北”的最新要求,坚持普法与围绕体育中心任务相结合,坚持普法和法治体育工作相结合,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强化法治理念、突出法治主题、创新法治形式、注重解决突出矛盾,认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行政、依法治体工作,为开创我省体育工作新局面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发扬民主。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普法和法治体育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在党的领导下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尊重宪法和法律权威,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依法开展体育工作、依法履行体育行政部门职能,努力从法治层面破除制约体育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逐步建立起体育行政部门监管有力,市场配置资源合理,社会体育组织蓬勃发展的现代体育制度和高效科学的体育管理运行机制。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全省经济、社会和我省体育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安排和落实体育法治宣传教育各项任务,为体育事业全面、科学、协调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开展群众喜闻乐见、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体育建设活动,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发挥作用。

  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坚持体育法治宣传教育与实践工作相结合的原则,从体育工作的实际和体育队伍的特点出发,确定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研究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法,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总体目标

  适应“依法治国”、“法治湖北”基本方略新要求,通过深入扎实的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职工法治观念和法治信仰,进一步增强体育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依法治体的综合素质和法治化管理水平,在全系统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主要任务

  1、加强立法研究,完善省级体育法律法规体系

  根据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特别是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社会反映强烈以及体育法治建设中出现的一些重要问题,研究、申报新的体育法律法规。积极争取省人大、省政府立法主管部门的支持,推进《湖北省体育市场管理条例》、《湖北省体育设施建设和管理规定》、《湖北省武术活动管理暂行规定》的修订。协调有关厅局重点对经营体育市场安全事故的法律界定,经营高危险性体育设施的运营、事中事后监管等方面问题进行调研,出台相关规范性文件。鼓励和支持有立法权的市州推进地方体育立法工作(责任部门:政法处、各相关处室、各相关单位)。

  2、紧紧围绕中心任务,认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宣传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引导教育全体干部职工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主要内容,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责任部门:各处室、各单位)。

  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基本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和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以及国家生活的基本原则等内容,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构成、基本特征和主要内容,进一步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信心。认真做好国家安全法、反家庭暴力法等新颁布新修订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大力开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观念,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责任部门:各处室、各单位)。

  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适应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新形势新要求,切实加大党内法规宣传力度。突出宣传党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尊崇党章,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责任部门:机关党委、人事处)。

  深入推进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基本原则,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促进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体育系统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提高体育系统思想道德水平。发挥法治在解决体育社会组织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中的作用,推动各类体育协会、体育项目俱乐部、健身会所等建立健全行业自律规范、自律公约和职业道德准则,规范会员行为(责任部门:各处室、各单位)。

  深入开展体育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积极主动在体育系统及全社会深入开展《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反兴奋剂条例》、《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及《湖北省全民健身条例》、《湖北省体育市场管理条例》、《湖北省体育设施建设和管理规定》、《湖北省武术活动管理暂行规定》、《湖北省游泳场所管理办法》等重点体育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活动,继续扩大体育法规知识的社会影响(责任部门:各处室、各单位)。

  3、结合“法律六进”工作,认真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基层、进运动队”活动

  坚持和完善党组中心组学法用法等“六项制度”。以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执政能力为目标,切实加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和维护稳定的能力。贯彻落实《中共湖北省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进一步加强省直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党章和党内法规,开展“道德法治讲堂”和“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责任部门:机关党委、人事处)。

  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全面推行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把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能不能依法办事、遵守法律作为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时的重要内容、重要条件。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法治意识、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探索建立领导干部学法档案和法治素养、法治能力测评指标体系。继续贯彻落实《关于开展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和普法考试无纸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法律知识无纸化学习和统考工作(责任部门:人事处、政法处)。

  不断加强运动员、教练员和工作人员的学法用法工作。各运动项目中心、各综合服务保障单位要积极主动地开展适合自身特点的法治宣传教育。要创新教育手段和方法,在教育地点上,可分为课堂教育、随机教育、社会实践活动;在教育时间上,可分为预防为主式教育、循序渐进式教育;在授课形式上,可分为说理式教育、感化渗透式教育、正反典型比较式教育;在授课方法上,可分为层次教育,交叉学习,自我教育,运动队、社会、家庭三位一体教育。不断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提高受体遵纪守法和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提高受体运用法律手段处理问题的能力和水平(责任部门:竞体处、各单位)。

  4、坚持依法行政,规范依法治体工作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完善省体育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根据法定依据变更或职能调整情况对我省体育类行政审批项目进行更新调整,加强行政审批动态服务管理。完善行政审批责任制,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强化责任落实和追究,对每一阶段的行政审批工作进行评估,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加强对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和事后监管,建立健全各级体育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清单或监管制度,明确事中事后监管对象、实施主体、监管依据及检查对象、内容、方式、措施、程序、工作要求、监管计划等(责任部门:办公室、政法处、各相关处室)。

  依法实施行政决策。建立健全《湖北省体育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湖北省体育局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把调查研究、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实行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体育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规定》,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事前合法性审查、制度廉洁性评估和备案工作,认真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期制度,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依法行政事务、经济合同审理及涉法事务处置等方面的作用(责任部门:办公室、政法处、各相关处室)。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实施政务公开,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责任部门:办公室、各相关处室)。

  5、大力推进体育行政执法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公示制、考核评议制、责任追究等制度。推进细化量化自由裁量权工作,健全完善体育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固定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格式,规范执法档案整理,不断推进体育行政执法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推动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协调推进综合执法工作。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激励、经费保障等机制(责任部门:政法处、人事处)。

  6、深入持续开展法治创建活动

  按照我省法治单位创建活动考评标准和考评办法,以优秀运动队、教练组、科研组、科(室)等为单位扎实开展各类法治创建活动。适时组织开展法治创建现场会和各项推进活动,总结交流开展法治创建活动经验;充分利用各种途径加大对法治创建典型经验的宣传,树立不同类型法治创建活动先进典型(责任部门:政法处、各相关处室、各单位)。

  7、抓好法宣骨干队伍建设和常规性工作

  选准、配强专(兼)职法宣工作队伍,充分发挥业务骨干主导作用,积极组织开展业务工作研讨交流和培训,不断提高工作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指导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认真抓好普法日常事务性工作,确保文件资料齐全、规范、有序,归档及时,工作经费专款专用(责任部门:政法处、各单位)。

  三、对象和要求

  对象:全系统全体干部职工,重点是领导干部、公务员、运动员、教练员。

  要求:(一)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完善各级体育行政部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各级体育部门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把法治教育纳入体育系统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修内容。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法治建设绩效考核的意见>的通知》和《湖北省省直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法治建设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精神,  按照《湖北省体育局推行机关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年度目标考核工作,落实党组(党委、支部)法治建设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实施法治建设目标绩效检查考核,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省局机关处室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

  (二)公务员要自觉学法守法用法。要把法治教育作为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和在职培训的重要内容之一,不断加强公务员通用法律知识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学习,不断提高公务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公务员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行政审批职能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人员要切实掌握岗位职能法律法规知识,着力提高依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正确实施国家法律的意识和能力。

  (三)运动员、教练员和体育行业其他从业人员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根据体育行业从业人员的特点和接受能力,结合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项目管理人员、体育社团工作人员、体育经营单位工作人员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特别是要针对运动员这个特殊群体特点,注重法律信仰和法治观念的培育;要根据不同年龄阶段运动员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分类指导、因材施教;继续抓好小运动员的法律启蒙、法律常识和预防违法犯罪教育,着力提高自我保护、分辨是非和行为自控的意识和能力;继续抓好教练员和大龄运动员的法治理念教育和公民意识教育,着力强化守法爱国意识、民主法治意识,把法制宣传教育寓于管理服务之中,培育自觉守法的意识。

  四、工作步骤

  从2016年开始实施,到2020年底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各单位要根据本规划,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七五”普法宣传教育和法治体育工作规划并报省体育局政策法规处备案。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努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至2020年。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有针对性地制定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体育工作计划,突出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确保本规划的贯彻落实。2018年根据各单位开展情况进行中期督导检查活动。

  检查验收阶段:2020年上半年,省体育局普法和法治体育建设办按照“七五”普法规划目标、任务和要求,拟定考核检查方案和评分细则,组织工作专班对各单位落实本规划情况进行考核验收。2020年下半年,做好总结迎检工作。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

  1、加强领导和机制建设。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普法和法治体育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指导监督,健全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人员。要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工作岗位责任制、工作协调机制、部门联系机制、情况通报机制、检查督办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形成党组(委)统一领导、机关配合实施、全体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保障本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得到全面落实。

  2、加强工作队伍建设。要建立健全专(兼)职法宣和执法工作队伍,把政治业务素质较高的人员充实到普法和法治体育建设工作一线。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开展多种类型的学习培训活动,提高专(兼)职业务骨干的政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

  3、落实工作经费保障。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及“七五”普法工作的要求,将普法和法治体育建设工作经费列入本单位、本部门年度财政预算,专款专用,保证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体育建设工作的正常开展。

  4、建立健全监督与激励机制。要进一步建立法治宣传教育评估机制,加强评估检查指标的研究和运用;要把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体育建设工作纳入各单位、各部门工作绩效目标考核之中,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基础性作用;要坚持开展对规划实施的年度、阶段性总结、检查工作,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定期表彰奖励工作。

  5、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新方法、新途径。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要充分利用每年的“8月8日全民健身日”、“12·4  国家宪法日”和体育竞赛、国民体质监测、“体育三下乡”等大型活动时机,在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大众传媒作用的同时,要充分运用新媒体及“法制讲座”、“小广播”、“普法橱窗”、“  讨论会”等短、小、精宣传手法和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要根据不同人群、不同对象,采取以案促学、以讲促学、以考促学、以查促学、以活动促学等不同形式寓法于乐,使全系统干部职工在喜闻乐见的形式中潜移默化受到法治教育,不断增强学法守法用法的效果。

  6、完善普法和法治体育建设工作信息沟通机制。要加强上下沟通,拓宽信息渠道。各单位要及时将新措施、新做法向省体育局“七五”普法办报告,使全系统普法工作形成有机联系的整体,推动普法和法治体育工作深入开展。(省体育局政策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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