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枝江市政法机关司法体制机制改革顺利推进
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深化司法体制机制改革进行了全面部署。按照宜昌市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要求,枝江市政法机关高度重视,积极对接,主动作为,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机制改革。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司法体制机制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中之重。市委政法委和政法各部门党组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改革各项工作任务。9月11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鲁平华组织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工作,听取各部门改革工作进展情况,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各部门党组及时通过召开党组会、机关干职工大会传达上级会议和文件精神,教育引导干警吃透改革精神,全面准确认识深化改革的重大意义,确保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
二、认真调研摸底,严格纪律要求。搞好调研摸底,是做好改革的前提和基础。按照上级院的要求,市法院全面完成了全院编制情况及各类人员情况的清查统计和上报工作,对法院资产情况进行了清查。市检察院围绕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检察官职业保障、省以下地方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重点改革任务,开展队伍状况摸底、经费保障预算、资产清理核算等基础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关键环节、重点问题、困难障碍提前谋划、早做预案,为下一步改革推进奠定基础。在改革过程中,政法各部门严明组织人事纪律,按照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法院、省检察院文件精神,暂停法律职务的任免和从法、检系统外调入人员,为下步改革提供坚强的组织纪律保障。
三、努力创造条件,承接权限下放。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一批审批权限逐级下放到基层。为做好承接服务工作,政法各部门主动争取上级领导和支持,努力创造条件,承接上级审批权限下放工作。我市被省公安厅列入全省往来港澳签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县市,市公安局从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设施建设等三方面下功夫,力争早日达到审批权限下放的硬性标准。为承接车管业务科目二、科目三逐步下放到县市的要求,市公安局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做好车辆检测中心新建工作,加快标准化考场建设进程。
四、积极主动作为,推动改革举措落实。在改革的过程中,政法部门不等不靠,主动作为,积极推动各项改革举措在我市落实。市公安局就外来农业户口落户的问题,开展多次调研论证,形成专题报告,为户籍制度改革奠定了基础。市检察院在基层院内部整合改革、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诉讼监督“四化”建设等工作上狠抓落实。市法院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在信访接待室建成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实现当事人与最高人民法院直接对话,及时便捷表达诉求;在第二审判庭建成科技法庭,将电子证据举证、庭审记录、刻录归档等多种功能合为一体,实现了科技手段与诉讼过程紧密结合。市司法局在董市、安福寺司法所试点的基础上,以装备现代化、目录标准化、管理信息化、工作格式化,推进社区矫正档案规范化,形成调查评估、入矫执行等社区矫正档案科学管理体系,挂牌成立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和监管大队,结合司法E通,运用教育、劳动、奖惩手段,增强了监管质量。(宜昌枝江市法制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