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炳轩在鄂进行渔业法执法检查时强调依法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
9月18日至2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吉炳轩率全国人大常委会渔业法执法检查组来鄂开展执法检查。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聚焦新时代渔业发展的目标任务,进一步贯彻实施好渔业法,切实转变渔业发展方式,依法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蔡昉,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张沁荣、李登海,全国人大代表吴惠芳、张凤英等一同检查。
在鄂期间,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蒋超良,省委副书记、省长王晓东会见了执法检查组一行。
执法检查组先后赴宜昌、潜江、荆州、鄂州、武汉等地,实地检查水产种质资源保护、淡水养殖、稻渔综合种养、水产品交易、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渔民转产转业、渔政执法监督等情况,走访科研机构、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渔港渔村、渔业企业,与渔业科研人员、从业人员、渔民群众、执法人员深入交流,并召开座谈会,听取湖北省贯彻实施渔业法情况的汇报。执法检查组认为,湖北省各级党委、人大、政府贯彻落实渔业法责任明确、措施得力,推动现代渔业发展成效明显。
吉炳轩在讲话中指出,渔业法是实现依法治渔、依法兴渔的根本制度遵循。开展渔业法执法检查,是全国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具体行动,是全国人大常委会2019年监督工作的重点之一。
吉炳轩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现代渔业发展,在合理确定内陆水域养殖规模、推进水产养殖减量增效、统筹海洋渔业资源开发、规范有序发展远洋渔业、建设现代化海洋牧场、支持渔民减船转产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推动现代渔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现代渔业发展的决策部署,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贯彻实施好渔业法。要依法保护好水资源,依法加强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合理确定养殖密度,合理投饵施肥,发挥好现代渔业的生态服务功能,实现水域生态和渔业生产相互协调、生态保护和渔业发展相得益彰的新格局。要依法保护好野生渔业资源,严格落实渔业法关于捕捞限额、渔业资源增殖放流、禁渔区和禁渔期管理、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等法律责任,加大资源养护力度,健全完善渔民减船转产、渔业相关产业发展等扶持政策,确保渔民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要在切实提高水产品质量上下功夫,加快推进渔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立完善现代渔业产业体系,依法规范渔业生产经营行为,切实增强优质、特色、绿色、生态水产品供给,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水产品和优美生态环境的需求,促推我国由渔业大国向渔业强国转变。
省领导王玲、周霁、万勇,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王亚平等分别出席座谈会或参加有关活动。(王馨、张红)
责任编辑:马文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