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法律职业共同体 携手法治湖北建设
4月3日上午,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到省司法厅走访,并就如何进一步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构建法官与律师新型健康良性互动关系、构建法律职业共同体等问题与部分律师代表座谈交流。
在听取省司法厅的工作情况介绍和部分律师代表的发言后,游劝荣院长对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界的朋友们长期以来关心、支持、监督和帮助法院各项工作表示衷心感谢,对湖北律师群体展现出的鲜明大局意识、深厚专业功底和强烈担当精神表示高度赞赏。他表示,这次走访省司法厅并与部分律师代表座谈,主要是来向大家学习,学习司法行政部门立足职能为推进法治湖北建设付出的努力、作出的贡献,学习律师界朋友们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严格公正司法方面的专业素养、敬业精神和法治情怀。同时也借此机会,听取律师界朋友们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改进法院工作,推动构建法律职业共同体,建立新型法官与律师关系,携手为推进公正司法,为法治湖北建设贡献力量。
游劝荣院长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法治建设,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统筹推进。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需要一支既能跟随新时代发展步伐,又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司法需求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法官和律师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角色定位、职责分工不同,但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者,共同承担着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使命,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也是推动人民法院公正司法的重要力量。因此,尊重和保障律师依法履职,就是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权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游劝荣院长指出,当前人民法院工作发展面临一些新形势新情况,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比如,在“案多人少”矛盾日益突出的形势下,如何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及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在司法责任制改革的背景下,如何进一步加强对审判权力运行过程的监督管理,做到放权到位、监督到位;在队伍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的情况下,如何进一步加强法院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等等。这些问题和困难,既需要我们全省法院系统立足自身实际,强化工作措施,不断提升水平;也需要司法行政机关、律师界朋友们给予更多的关心、支持、帮助和监督。
游劝荣院长强调,全省法院系统要深刻认识新时代条件下律师职业对促进公正司法、防范冤假错案、提升司法公信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推动构建法官和律师良性互动关系,促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推进法治湖北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一是建立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 ,探索开展业务交流会、法治研讨会、工作促进会等形式多样的活动,让法官与律师能够在维护公平正义的共同目标下,在公开透明规范的平台载体中,相互交流、相互沟通、相互尊重,实现良性互动,促进共同发展。 二是依法保障律师的执业权利 ,认真落实中央、最高法院和省委关于保障律师依法履职的规定要求,在审判活动中充分保障律师依法享有的知情权、申请权、会见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辩论辩护权等诉讼权利,加强调研督导,防止和纠正侵害律师合法权益的行为。 三是加强与律师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络 ,定期向他们通报工作情况,组织他们参观法院建设、参加重要会议、旁听案件庭审,征求他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发挥他们代表性强、阅历丰富的优势,帮助法院解决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四是认真听取律师正当履职中提出的意见 ,充分发挥律师熟悉法律的专业优势、擅长处理诉讼事务的职业优势,把律师对案件提出的意见,作为法官判案、审委会讨论案件的重要参考,共同把好案件质量关,防范冤错案件。 五是切实解决律师普遍关心的难题 ,真正把律师作为与自己平等的同行,尊重他们的人格和权利,进一步完善律师会见室、阅卷室、休息室、专门通道等设施,为律师到法院参与诉讼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 六是探索建立法官与律师的职业交流通道 ,积极争取政策支持,推动落实从优秀律师中择优遴选法官的机制,探索建立选派律师助理、实习律师到法院担任法官助理的机制,让法官与律师对双方的职业有更直接的体验,增进彼此的理解、信任和尊重。 七是注重发挥律师在法官与当事人之间的沟通桥梁作用 ,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完善律师工作站,引入律师参与纠纷调解、开展法律援助,增进当事人对法院裁判的理解、支持和认同,促使当事人自觉履行裁判确定的义务,及时服判息诉,实现案结事了。
游劝荣院长强调,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人民法院审判权事关生杀予夺、事关万千财产,权力影响很大,面临的廉政风险特别高,迫切需要接受社会各界包括律师的监督。希望律师界的朋友们发挥自身的职业优势,进一步加强对法院审判工作、法官廉洁司法的监督,规范与法官的交往行为,共同维护好法律职业共同体的良好形象,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谭先振,党委副书记、副厅长魏月明,党委委员、副厅长张正军,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群星出席座谈会,8名律师代表参加座谈并发言,省法院、省司法厅部分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参加调研。
责任编辑:陈群安 张心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