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情系珠三角襄阳籍农民工

23.11.2016  07:01

为了更好的向珠三角地区襄阳籍农民工提供法律帮助,襄阳市司法局、襄阳市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襄阳市人社局于2014年12月,联合在深圳设立襄阳市法律援助中心驻珠三角地区法律援助协作站。协作站运行以来,开展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把家乡党委政府的关怀送到农民工的心坎上。

一是以襄阳籍在珠三角地区的执业律师为核心,构建广泛的农民工法律咨询网络。协作站坚持把在珠三角地区执业的襄阳籍执业律师作为核心力量,聘任为协作站法律援助志愿者,由其为农民工提供专业化的法律咨询,并通过深圳市襄阳同乡会、深圳市襄阳商会、法律援助联络员等渠道,向农民工广泛宣传介绍法律援助协作站的工作职责、联系方式以及法律援助志愿者的联系电话,向农民工发放维权宣传资料,将襄阳市司法局编印的《务工人员维权手册》送到每个来访咨询者手中。截止2016年6月,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20名志愿者已向农民工提供300多人次的法律咨询。

二是建立值班制度,认真接待农民工来电来访。根据《珠三角襄阳农民工法律援助协作站工作规程(试行)》,法律援助协作站坚持在每月的五日、十五日、二十五日安排一名在深圳执业的律师,作为法律援助志愿者在法律援助协作站值班,接待珠三角襄阳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截止2016年6月底,协作站累计接听解答农民工来电咨询217人次,接待来访37人次,向农民工耐心细致地解答他们提出的法律问题,并从实际效果出发,为他们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获得了农民工的高度认可和一致好评。

三是主动上门维权,工作不厌其烦。协作站遇到的大多是比较棘手的案件,对此,他们坚持做到不管案件多难,只要农民工提出申请,就坚决接办,不管距离多远,只要牵涉农民工维权,就决不推托,困难自己克服,不让农民工为难。南漳县肖堰镇周湾村二组村民魏正德,2012年2月6日到上海明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务工,2013年8月8日下午3时突发脑溢血,虽经该公司送医院抢救治疗,但魏还是因脑溢血造成偏瘫,生活难以自理,双方因此产生劳务纠纷。魏及家人求助户籍地政府,南漳县组织专班多次赴深圳协调,因双方分歧较大,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魏得知协作站成立后,转而于2014年底求助协作站。受案后,协作站工作人员高度重视,利用各种方式、资源,通过说理、说法、说情向对方做工作,最终达成了解决方案,由上海明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另行支付魏正德18万元赔偿金,并安排专用医疗车由2名专门护士陪同将魏从深圳送回南漳,在肖堰镇养老院护理休养。魏正德的后顾之忧得到有效解决。2015年12月20日,深圳市光明新区柳溪工业园附近发生山体滑坡事故,襄阳保康籍务工人员李国红在事故中死亡。李国红本人无儿无女,且已离异,其姐姐李国彩为唯一法定继承人。李国彩到深圳后,协作站安排专人主动与其联系,全程陪同处理相关事宜,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安抚情绪。市政府驻深圳办事处党委副书记、副主任、协作站站长系旭友同志亲自协调,联系各方,帮助李国彩解决实际困难。最终在市政府驻深圳办事处和协作站的共同努力下,既保证了李国彩顺利处理好其弟弟的善后事宜,又确保了突发事件的有效处理,维护了社会稳定。

四是多办案,办好案,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协作站成立以来,始终把办理法律援助诉讼案件作为服务农民工的重要手段。截止目前,共受理农民工提出或接受襄阳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法律援助案件21件,办结15件。2016年5月,受襄阳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协作站法律援助律师代理了陈爽、张智睿、张泽进、杜大青与阮毫卫、李家福侵权责任纠纷执行一案。该案的最大的难点是被执行人根本没有财产可供执行,代理律师多次前往深圳市宝安区民政局、档案馆和光明新区公安局等单位查询人口信息,依法追加被执行人,通过各种方式配合法院查找财产线索,最终成功将部分款项执行到位。同时,协作站办案人员考虑到执行申请人杜大青年纪较大,收入低,小孩抚养费用较高等因素,充分利用深圳市司法救助政策,成功帮助其申请司法救助,为杜大青争取到6万元司法救助资金,救助金于2016年9月交付,大大的缓解了杜大青的生活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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