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意识淡薄 湖北七成农民维权不靠法律靠村干
楚天金报讯 (记者宋锐 通讯员党波涛)昨日,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发布了《中国农民状况发展报告·政治卷》,就农村法治建设与基层民主建设进行了问卷分析。
调查发现,在过去数十年里,农村法治建设进入有史以来最好的时期,但农民在法治观念与法治意识上还存在4个误区:重人治、轻法治;重结果、轻规则;重守法、轻用法;重信访、轻法律。究其原因,农民法律意识淡薄,法律信任感弱,法律程序繁杂,用法成本较高,是导致农民在维权时不知法、不懂法、不信法、不用法的主要原因。
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院长徐勇表示,我国推行依法治国,然而法治的生命在于实现、落地,以及进入广大民众心中。目前,中国一半以上的人口是农村人口,但长期以来,人治在农村、甚至全社会都有着根深蒂固的传统,所以法治的基点、重点和难点在农村。“农民的法治状况决定中国的法治状况,农民的法治意识有多强,决定了中国的法治能走多远。”徐勇说,从此次调查看,农民的法治意识和状况与国家的目标还相距甚远,国家的法治建设任重道远。
在谈到改善方法时,徐勇建议首先要加强法律知识,尤其是宪法知识的普及。“为什么农民信人不信法,宁愿上访都不去走法律道路,很大的原因是他们不知道宪法赋予他们的权利,所以一定要增强农民的人权观念。”除此之外,徐勇还建议在民主实践中增强民众的法律意识,为农民用法提供有效畅通的制度渠道和平台。
据了解,研究院还对湖北省24村509户农户进行问卷调查和深度访谈,结果显示,湖北省农民守法意识强,与全国平均水平基本一致,八成以上农民认可法律的公正性,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但用法意识弱,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四分之三的农民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最愿意找村干部帮忙,私下解决和请人协调是农民处理日常纠纷的主要方式。
(责任编辑 肖进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