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忠法就行政审批“三集中”改革作出批示

24.06.2014  19:45

(厅审批处)近日,省水利厅厅长王忠法就厅行政审批“三集中”改革工作作出重要批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政府推进改革之重要举措,意义深远重大。各处室都应从大局出发,把此项工作认真做好。按要求,今年八月全省要实现并联审批,请政法处切实负起责任,抓好此事。” 

为切实推进行政审批“三集中”改革,今年5月28日,省编办以鄂编办文〔2014〕56号批复省水利厅政策法规处加挂厅行政审批处的牌子。批复明确将原由厅机关8个处室和单位承担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和取水许可;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扩大排污口审批;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格认定(乙级) ;水库管理范围内建设活动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许可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书审批;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建设项目许可;河道采砂许可等9项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到厅行政审批处。同时明确,相关8个处室和单位不再承担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工作,其主要职责调整为制定规划、调查研究、拟定政策措施和严格按有关政策规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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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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