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高强: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积极主动解民难、排民忧、顺民意,解决好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2017年,十九大报告首次提出“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加强对法治中国建设的统一领导”。这意味着,我国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按下了“快进键”。
在践行法制的“最后一公里”,法官高强可以说做到了极致。
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地处鄂西北汉江上游,秦岭、大巴山余脉之间,是湖北,河南,陕西三省交界处。
在这片广袤的土地上,驻守着一位基层法官。他23年如一日,弘扬国家法治,为民排忧解难。
他就是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法院城关法庭庭长高强。
高强自1995年进入法院系统以来,先后在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法院鲍峡法庭、茶店法庭、城关法庭工作,可以说他的工作足迹,已经遍布了辖区的每一个角落。
凭借着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高强从业23年以来,审理了上千起民事案件,无一“冤案错案”,真正做到了让基层老百姓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大局着想,定纷止争
2016年6月,李某在当地一福利院正常上班,突然遭到福利院收留监护的精神病人许某的攻击,身体被多处刺伤,经医院抢救,才保住了性命。
经过十堰市天平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李某为右心室心脏撕裂伤,其伤残等级评定为8级伤残。
因为精神病人许某无刑事行为能力,再加上福利院对许某有监管上的疏忽,于是2017年3月,原告李某一纸诉状将福利院告上了法庭。
福利院是国家重要的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妥善处理好这起纠纷,对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作用。
高法官觉得只有促成双方调解,才能有效地化解这起纠纷,达成案结事了,减轻社会不良影响。
为此,高法官两次去到事发地福利院,努力促成双方调解,那么本案最终结果又会如何呢?
“ 火眼金睛 ” ,识别 “ 真假证据 ”
高法官最近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原告汪秀萍提交了有被告尚桂芳签字的借条和转款凭证两份证据,来诉请法院判令被告偿还原告30万的借款,其中借条上金额为39万元,实际借出30万元,借出的款项中有23万是有银行转款凭证的。
然而,这两个证据,却经不起高法官的推敲。
首先,转款凭证上,23万的钱款并没有转给被告尚某,而是转给了一个名叫夏义珍的账户之上。
其次,原告始终不愿意提交借条原件,在看到借条复印件上的可疑印痕之后,高法官在开庭时责令原告必须提交原件,当看到原件之后,高法官终于发现了可疑印痕的端倪。
那么对于这起疑点重重的借贷纠纷案,高法官最终又会作何判决呢?
高效司法,节约司法资源
2016年11月,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标的额高达1500万的实现担保物权案申请。
这么高标的额的案子,对于区法院来说还数首次,作为区法院的办案能手,高强勇于担当,负责审理此案。
如果能妥善处理好这起案件,将会对十堰当地的金融市场和社会秩序起到良好的规范作用。
本案中,被申请人闫知国向湖北郧县农村商业银行贷款1500万,并以其名下位于十堰市郧阳区城关镇郧阳花园A区,面积为7181.39平方米的门面房作为抵押。
可是,贷款期限到了以后,闫知国却迟迟没有偿还1500万借款。
于是,湖北郧县农商行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法院依法裁定拍卖或者变卖被申请人抵押的房屋。
高法官凭借着过硬的业务能力和法律素养,这个标的额高达1500万的案子,在两个月内就审理结案了,那么他究竟是怎么做的呢?
作为城关法庭的“一家之长”,高强呕心沥血,鞠躬尽瘁。
在基层法庭默默耕耘23年,他的努力和付出也得到了基层群众的拥戴和法院系统的表彰。
人民法院二等功三等功、办案能手,先进工作者,高强获得的奖项不计其数,并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
作为基层法院,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法院是推进国家法治建设的桥头堡,是弘扬依法治国的最前线。
以高强为先进代表的所有法院干警,将一直走在为民服务的“最后一公里”道路上。
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让法之所向,成为民之所盼,让公平正义的信仰永远萦绕于人民群众心中。
“追踪典型案例,感受法治力量”,欲知故事详情,敬请关注湖北电视生活频道,由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与湖北广播电视台联合主办的法治栏目——《以案说法》。
首播:7月20日19:35
重播:7月21日12:15
责任编辑:颜晶晶 李珮珮 李恋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