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信息统计报送的通知 鄂安办〔2015〕61 号
12.11.2015 19:37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鄂安办〔2015〕61 号 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 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 专项整治工作信息统计报送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安委会办公室,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信息统计报送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5〕20号)要求,现就做好信息统计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一)工作情况。 1.工作进展情况、主要措施和取得的成效; 2.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3.下一步工作措施和建议。 (二)工作信息。 1.反映工作动态的典型经验、有效做法和突出问题等信息; 2.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 (三)统计报表。反映工作成效的相关数据,祥见附表。 二、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信息统计报送工作,及时部署,明确机构,落实职能部门和人员,并于8月30前将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反馈省安委会办公室。 (二)各有关成员单位要加强督促指导,跟踪掌握本行业领域、本系统工作进展情况,根据大检查和“六打六治”重点打击整治内容,及时调度相关专项统计数据、报送上月度工作落实情况和相关工作信息。各地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及时向同级安委会办公室报送相关统计数据。 (三)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各地各相关部门在每月1日前将本地本单位上月度工作落实情况、统计表报送省安办,每两周至少报送1条工作信息。工作总结于12月15日前报送省安委会办公室。 省安办联系人:刘为茂,传真:027-87277869,邮箱:[email protected],负责收集工作落实和信息情况报送;陈雄,传真:027-87277285,邮箱:[email protected],负责收集统计报表报送。 附件: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统计表 省安委会办公室 2015年8月19日 |
附件: 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统计表.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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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2015 1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