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组织开展“河长制”和水污染防治专项督查
17.11.2016 16:07
本文来源: 环境保护厅
11月中旬,宜昌市政府抽调“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人员组成四个督查组,分别由市政府督查室、市水利水电局、市环保局、市城管委领导带队,对各县市区全面实行“河长制”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工作进行专项督查。
此次督查内容包括河湖管理责任体系、河湖治理与执法情况、河道清障整治以及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督查结果将为全年综合目标考核提供依据,以促进 “河长制”全覆盖、常态化管理和水污染防治工作有序推进。
本文来源: 环境保护厅
17.11.2016 16:07
故
事
中国水利报社调研采访我省南水北调工程
(胡顺华 郑水利厅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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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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