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郧阳区力争2017年底实现“河长制”全覆盖
20.07.2017 10:33
本文来源: 水利厅
(宋文坛 冯鹏)近日,十堰市郧阳区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方案》,方案明确指出到2017年底,郧阳区将建立河长制体系,实现全域河流全覆盖。
方案指出,郧阳区将设立三级河长,区委书记任全区第一总河长,区长任全区总河长,分管领导任副总河长。列入市级考核的43条重要河流,由区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成员担任河长,河段长由河流流经地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流经地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担任河道管理员。列入区级考核的96条主要河流,由属地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担任河长。全区其他630余条小型河流由属地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担任河长。
方案明确,到2017年底在郧阳区建立起河长体系,实现全域河流全覆盖,建立起有效管护机制,做到有管护机构、有管护责任、有经费渠道、有管护标准、有考核制度。重点突出列入市级考核的43条河流和列入区级考核的96条河流。力争到2020年底,全区入河入库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下降,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汉江干流水质稳定在Ⅱ类,重要河道管理范围内可绿化面积绿化率达到95%,逐步实现“水清、河畅、鱼欢、景美”的整治目标。
方案要求,各有关单位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充分发挥部门优势,加强对河长制实施的业务指导和技术指导,借枪部门间的联合执法,共同推进河流管护工作。各乡镇要成立河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工作人员,制定工作方案,落实主体责任。区委、区政府将把河长制纳入区直部门和各乡镇年度目标考核体系中,对在河道治理工作中表现突出、成效明显的单位及个人将予以表扬。对因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到位的,将追究相关单位及个人的责任。
目前方案已下发到各个单位,正加紧推进落实中。
本文来源: 水利厅
20.07.2017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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