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河口法院严把审限关 着力清积案
专题研究,完善制度。院党组高度重视对案件审限的管理,专门召开审判管理专题会议对审限问题提出要求,研究制定契合实际的配套制度与措施,坚持程序与实体并重,严格按照《全省法院案件审判流程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审限的规定,制定《老河口市人民法院关于规范案件结案程序和审限管理的若干规定》、《老河口市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审限管理和文书上网工作的通知》,从制度上对审限管理进行严格规定,明确超审限应当承担的责任。
强化管控,严格责任。从严从实管控审判流程和审限关口,对案件延长审限、扣除审限、中止审理等审限变更事项加强管理,确需延长、扣除审限的,要求承办人按期填写案件延长、扣除审限审批表,报院庭长审批;确需中止审理的,要求制作裁定书,报院庭长审批。明确审限管理各项工作责任人的责任划分,努力构建“以审限内结案为常态”的长效机制。
审限预警,防止超期。分管院长、业务庭负责人履行监管职能,对所属部门和人员的案件进度、案件质量进行严格监控,及时催办、督办。依托以数字法院业务应用系统为主体的审判管理信息化工作平台,坚持静态管理与动态管理相结合,对超审限、不均衡结案等现象实行系统自动预警与人工警告催办相结合方式,督促相关人员及时整改提高,提升办案质效;科学评估各类审判程序、审判节点风险等级,有针对性地强化对审判质量风险节点的监控,建立系统完善的案件质量风险防控机制。
分段清理,减少积案。每月对长期未结案件,按照超过三年未结案件、超过两年不满三年未结案件、超过一年半不满两年未结案件、超过一年不满一年半未结案件的时间间隔,分段统计,制作统计表,详细列出未结原因和案件进展情况。以此排除和清理长期未结案件,从源头上杜绝超审限情况的发生。
经过第一季度的监控督办,该院结案率明显提升,审判执行工作呈现出良好的运行态势。下一步工作中,该院将继续树立规范化、精细化的管理意识,深入贯彻审限管理的各项措施,积极探索审限管理新思路,在清理长期未结案件的同时,杜绝新的超审限案件出现,确保审判执行工作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