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市区民宗局聘请法律顾问协助日常工作
20.11.2015 13:58
本文来源: 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为进一步加强民族宗教领域法治建设,提高民族宗教事务依法行政水平,沙市区民宗局结合工作实际,按照《沙市区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方案》规定,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了专业律师,并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与律师事务所签订了聘用合同。
法律顾问将从五个方面提供专业服务内容:为民族宗教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支持;为涉及法律事项的文书,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代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在宗教团休、宗教场所进行法律咨询服务和举办法律讲座;提供其他需要的法律服务。
本文来源: 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11.2015 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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