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反垄断开出首张罚单 宝马被罚近163万元

14.08.2014  14:51

  昨天,湖北省物价局召开规范汽车销售中的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会,通报了武汉4家宝马4S店协商统一收取PDI检测费(俗称新车检测费)构成价格垄断协议的违法行为,并依据《反垄断法》对4家宝马经销商给予行政处罚,罚款总金额达162.67万元。这是今年汽车行业反垄断调查以来,对汽车经销企业开出的第一张罚单。

  在告诫会上湖北物价局表示,本次处罚的4家宝马经销4S店为武汉市鄂宝、中达江宝、汉德宝和宝泽。处罚的原因是PDI检测作为售前检测,本应是汽车生产企业和经销企业在向消费者销售完全合格的汽车产品之前,应该履行的义务和责任。但这4家宝马4S店却协商统一收取PDI检测费,构成价格垄断协议的违法行为,分别处以93.79万元、34.16万元、19.72万元和15万元的罚款。

  湖北物价局同时表示,汽车生产及经销服务企业利用行业技术和信息优势,采取不与汽车同时在公开醒目位置标价,而以购车合同明确的方式收取“PDI检测费”、“综合服务费”、“延伸服务费”、“精品费”,误导消费者认为PDI是在购车后享受的实质性服务,其行为违反了《价格法》和《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相关规定,属价格欺诈的违法行为,必须立即予以坚决制止。本次提醒告诫会之后,对在汽车销售过程中仍然收取PDI检测费行为,将依法从重处罚。

  因为新车从生产厂商到达经销商处经历了上千公里的运输路途和长时间的停放,为了向顾客保证新车的安全性和原厂性能,PDI检测是新车在交付前必须通过的一项检查。

  >>湖北省物价局三条提醒告诫意见

  1.严格禁止以“售后服务”为名收取售前检测费所谓PDI检测是售前检测,不是售后服务。

  2.自纠自报经营者间达成同盟收取PDI检测费行为

  少数汽车经销服务企业之间,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统一PDI检测费标准,达成并实施价格同盟,操纵市场价格。其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和《反价格垄断规定》相关规定,必须立即停止和纠正,并主动向反价格垄断执法机构报告。拒不自纠自报的,一经举报和查实,从严处理。

  3.强调要依法经营

  要诚信经营,不能搞价格欺诈;要公平竞争,不能搞价格垄断;要平等自愿,不能利用行业优势强制或变相强制服务收费。

  >>相关

  奥迪反垄断调查进入行政处罚程序

  同时,湖北物价局还表示,对于此前发布的奥迪等汽车生产经营企业存在垄断行为的反垄断调查,已进入行政处罚程序,湖北省物价局正在依法处理。

  此前,一直保持沉默的德系豪华品牌宝马突然发布公告称宝马对此次反垄断调查事件高度关注,并从8月11日起进一步下调2000余件原厂零部件的批发价格,平均降幅达20%。而此前一天,国家发改委正式公布了奥迪及12家日本企业已被查明存在垄断行为,将于近期受到相应处罚。

  据了解,对汽车行业的反垄断调查已经持续了近三年,今年持续发酵,国家反垄断部门最近将根据《反垄断法》相关规定,对部分整车生产企业和配件生产企业开出罚单。受此影响,7月以来,豪华品牌车企捷豹路虎、奥迪、奔驰在零部件或维修保养方面纷纷降价,随后广汽丰田和广汽本田也公开表示将下调零配件价格。(记者麦田)(来源:京华时报) (编辑:刘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