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部门:武汉电动汽车充电将分别实行峰谷分时电价
09.06.2015 10:55
本文来源: 武汉热线
(武汉晨报 记者 龚萍)昨从省物价部门获悉,对向电网经营企业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我市将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实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同时,其他充电设施暂不执行分时电价,按其所在场所分别执行我省分类目录电价。其中,居民家庭住宅、居民住宅小区、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中设置的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居民用电价格中的合表用户电价;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共停车场中设置的充电设施用电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类用电价格。
责编: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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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6.2015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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