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县检察院召开“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现场
刘金梅检察长作报告
张士红副检察长主持发布会
朱汉斌副检察长宣读服务政策
周翔副检察长介绍典型案例
本网讯(通讯员 李敏)“今年1—11月,我院批准逮捕侵犯非公企业合法权益刑事案件8件10人,起诉13件16人。监督公安机关对侵害非公企业合法权益犯罪案件立案侦查5件5人。受理侵犯非公企业合法权益违法犯罪信访情况5件。办理促进非公经济发展民事诉讼监督案件1件,办理保障非公经济合法权益刑事执行监督案件1件。”
12月6日上午,江陵县检察院召开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金梅介绍了最高人民检察院服务非公经济“十八条”和湖北省检察院“鄂检十条”出台以来,该院具体贯彻落实情况及取得的阶段性成效,还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媒体记者
为认真贯彻上级部署,该院制定服务非公经济发展实施方案,专题部署开展了“侵犯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违法犯罪专项法律监督工作,出台了“江陵县人民检察院服务非公经济健康发展的十条措施”。组织12名干警组成法治诊疗队向辖区内27家非公企业开展警示教育,同时深入110余家民营企业生产一线,走访调研,座谈交流,逐一发放“企业问卷调查表”共收集整理各类意见建议40余条,向非公企业赠送法律手册1000余份,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服务226次,解答法律咨询430余人次,受到企业的欢迎。
记者提问
分管检察长答记者问
刘金梅检察长表示,检察机关做好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必须紧紧依靠县委的领导和重视,紧紧依靠企业家的监督与信任,紧紧依靠工商联的支持和配合。江陵检察与工商联、与非公经济人士代表有着密切联系和良好沟通,希望通过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使这种沟通交流更为紧密、更加顺畅、更富有成效。
与会代表提意见
赠送给与会代表的江陵检察杂志和宣传册
发布会由该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士红主持,县政法委副书记张绪龙、县司法局局长陈振林、县工商联党组书记付涛等领导应邀出席发布会。发布会上,张士红副检察长、朱汉斌副检察长、周翔副检察长、汤荆海副检察长分别向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家代表、人民监督员共25人以及来自《湖北日报》、江陵县电视台、江陵网等新闻媒体介绍了该院服务非公经济的典型案例和具体举措,并就相关问题同新闻媒体进行了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