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县局三措施做好土地出让工作

31.03.2015  13:05

  一、坚持出让信息公开。及时将地块信息、操作流程、参与方式等内容通过中国土地市场网、荆州日报、局门户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发布公告,确保竞买人在土地交易中的知情权,切实做到公开透明。

  二、坚持依法出让制度。按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相关规定,所有经营性和工业性用地一律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并规定出让人不得在在出让公告中设定影响公平、公正竞争的条件;逐步缩小划拨供地范围;严禁改变土地性质,确实需要改变原用途出让的土地,一律按程序报批后再进行公开出让。

  三、坚持批后监督管理。出台了《国有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办法》,利用监管平台对每一宗已出让的土地进行跟踪,并建立批后监管卡,要求受让人严格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重点监督容积率、投资强度、开(竣)工时间等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确保批后监管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