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江汉区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
2017年5月24日,江汉区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对近年来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的成效进行了总结,并结合区委 区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17-2020年)》的印发,布置建成法治政府的各项目标任务。会上,区长李湛做了重要讲话。
他指出,江汉区作为全市的中心城区,建设法治政府只能领先、不能落后,切实解决“法治建设是一个漫长过程,要慢慢来,急不得”的思想短板,做到组织领导、工作部署、责任分工、督促检查“四个到位”,确保目标任务如期完成。重点要下好“三个功夫”:
一是要在提高法治意识上“下功夫”。建设法治政府,首先必须强化各级领导干部、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我们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习惯,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始终牢记法律红线不可越、法律底线不可碰,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将政府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
二是要在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上“下功夫”。要针对工作上的突出短板,做到“两个新”:在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上要有新作为,按照“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的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让政府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上要有新突破,通过推进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执法,切实解决多头执法、执法不力等问题;要通过建立健全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法公示制度等,解决执法不严格、不规范等问题。
三是要在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上“下功夫”。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各单位要自觉接受人大法律和工作监督、政协民主监督,自觉接受司法监督、社会舆论监督,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
他强调,建设法治政府要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制度。单位党政负责人是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单位负责人要将责任扛在肩上,将任务抓在手上,层层传导压力,狠抓工作落实。区政府各副区长按归口和分工,要加强对分管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及时指导。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区委法治办、区政府法制办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抓住时间节点、指标要求,严格考核督查,确保这项工作稳健推进。(武汉市政府法制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