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项目】厅印发汉江堤防治理项目前期工作方案
(厅规科处)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研究加快推进省重大项目衔接争取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我省汉江堤防治理项目前期工作,近日,省水利厅制定并印发《汉江治理项目前期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一步明确汉江堤防治理项目前期工作原则,划小前期工作单元,明确工作责任主体,细化进度安排。
根据《方案》,汉江堤防整治项目划分为12个前期工作单元:汉江下游段、荆门一期段、荆门二期段、襄阳段、郧西段、郧县段、支流府澴河段、汉北河孝感段、汉北河天门段、支流蛮河段、支流南河段、丹江口段。各单元责任主体是:汉江下游段为省汉江河道管理局,荆门一期段为省河道堤防建设管理局,荆门二期段为荆门市水务局,襄阳段、支流蛮河段、支流南河段为襄阳市水利局,府澴河段和汉北河孝感段为孝感市水利局,汉北河天门段为天门市水利局,郧西段为郧西县水利局,郧县段为十堰市郧阳区水利局。丹江口段因国家投资计划已下达完毕,其前期工作未再列入
《方案》要求,汉江下游段应以2005年通过水利部审查的《湖北省汉江下游堤防除险加固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基础,维持审定的建设内容和技术方案不变,于9月底前修编完成可研报告;荆门一期段以水利部水规总院审定的《湖北省重要支流治理汉江近期重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综合报告)》为基础,维持审定的建设内容和技术方案不变,于9月底前修编完成可研报告;荆门二期段、襄阳段、郧西段、郧县段、支流府澴河段、汉北河孝感段、汉北河天门段,以水利部水规总院审定的《湖北省重要支流治理汉江近期重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综合报告)》为基础,维持审定的建设内容和技术方案不变,于10月底前修编完成可研报告并同步推进前置要件办理;支流蛮河段、支流南河段按既定技术方案继续加快推进前期工作,于10月底前修编完成可研报告并同步推进前置要件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