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江中级人民法院首次微博图文直播庭审
2月1日日下午2时,@湖北省汉江中级法院便在其新浪官方微博称,“本院将于2月2日上午九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鲁力军(原湖北省国资委副主任)受贿一案,欢迎大家关注。” 2日上午9时,在庭审现场旁,法院专门设置了“微博庭审直播工作台”,微博团队将庭审情况以文字和图片的形式分阶段直接发送到官方微博与网友进行即时互动交流,把更多不能到现场的公众“请”进微博中的“旁听席”。
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2007年至2014年,被告人鲁力军利用其担任湖北省国资委副主任、湖北清能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的职务之便,为武汉某建筑装饰公司、湖北某会计师事务所、湖北某房地产公司以及许某某、柳某某等14个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其现金和购物卡共131万余元人民币和1万美元。
该院适用规范量刑程序审理了这起职务犯罪案件,合议庭分别从定罪和量刑两个方面进行了庭审调查,并展开法庭辩论。被告人鲁力军对公诉机关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实表示认罪。法庭表示将于庭后进行评议,及时公布判决结果。
记者了解到,汉江中院为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自觉接受舆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早于2011年便在新浪微博平台开通官方微博。从2014年开始,@湖北省汉江中院开始试水微博直播重大案件。原省国资委副主任鲁力军受贿一案,由于案情重大,社会舆论关注度高,成为该院微博直播的首案。
近年来,为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切实全面提升汉江两级法院在新媒体时代的新闻宣传工作的水平,汉江中院大力推进“阳光审判”,充分利用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发布法庭重要活动和审判信息,让社会更全面、更客观地了解法庭运行常态,促进了司法公开,树立了司法权威。微博作为新型的媒体形式,传播速度快,群众接受度高,更是拓展司法公开的一条重要途径。
“通过法院官方微博,将群众关注度较高的案件进行全程直播,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实现了以“阳光司法”促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汉江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少林介绍,该院以后将继续通过微博发布重大司法活动,并及时直播社会关注的相关案件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