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南区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件 审判员篡改笔录造假案

28.05.2015  11:19

  根据全市第十六个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统一安排,武汉开发区(汉南区)纪委昨日通报,党的十八大以来,该区共立案查处违纪案件58件,涉及县处级干部17人。 其中,8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如下:

  区人民医院副院长借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

  2009年至2012年,姚光荣利用担任汉南区人民医院党委书记、副院长、区人民医院异地新建项目建设指挥部成员的职务便利,在工程承接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受贿12万元。2013年8月,姚光荣因犯受贿罪,具有自首且全额退赃情节,被判刑五年。2013年11月,姚光荣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区人民医院党政办主任借工程受贿

  2009年至2013年3月,陈家林利用担任汉南区人民医院党委委员、党政办公室主任、区人民医院异地新建项目专班成员的职务便利,在工程承接、工程款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受贿19.5万元。2013年8月,陈家林因犯受贿罪,具有自首且全额退赃情节,被判刑五年六个月。2013年11月,陈家林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公司经理副经理犯行贿罪被开除党籍

  2006年,武汉松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欲将其经营的武汉天禹自来水有限公司进行转让,汉南区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总经理王某某得知后,要求交由其联系转让,并以高于转让底价的价格予以转让。为了感谢王某某,武汉松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经理周昌松、副经理韩东其经商议,送给王某某170万元。2012年9月,周昌松、韩东其因犯单位行贿罪,具有自首情节,被免于刑事处罚。2013年9月,周昌松、韩东其被开除党籍。

  法院一审判员伪造证据篡改笔录制造假案

  2001年至2012年,金爱军在担任汉南区人民法院审判员期间,在民事审判活动中,与他人串通,采取伪造有关证据、篡改庭审笔录等手段,制造假案枉法裁判;2013年,金爱军在担任刑事审判庭庭长期间,在审理刑事案件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从中索取贿赂2万元。2013年12月,金爱军因犯民事枉法裁判罪、受贿罪,被判刑九个月。2014年5月,金爱军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副处级干部为入境澳门私刻国家机关印章

  2014年7月,汉南区政务中心管委会办公室副处级干部李曙光,为达到入境澳门的目的,从网上下载“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后,私刻一枚某国家机关印章并加盖在此函上,凭此函办理护照后得以入境澳门。2015年1月,李曙光因犯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被判刑一年。2015年5月,李曙光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东荆财政所职工赌博被公安机关查获

  2009年7月1日下午5时许,汉南区财政局东荆财政所工作人员万文建在汉阳区磨山北湾一厂房内参与赌博,被公安机关查获并行政拘留。2015年1月,万文建被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纱帽财政所人员参与赌博被行政警告

  2013年11月7日下午6时许,汉南区财政局纱帽财政所工作人员凃光明在江汉区贺家墩常展里209号三楼参与赌博,被公安机关查获并行政拘留。2015年1月,凃光明被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社区副书记辱骂街道办人员损坏公共财物

  2014年2月24日,汉南区湘口街康泰路社区党支部副书记周洪明午间饮酒后,到街道党政办公室辱骂工作人员,损坏电话机、奖牌等公共财物,扰乱了国家机关正常工作秩序。2014年4月,周洪明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编辑:裴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