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方百计让市场主体留下来,活下去——游劝荣院长向湖北省人大常委会汇报全省法院加强市场主体司法保护和服务工作情况
9月26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在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作《关于加强市场主体司法保护和服务情况的报告》。
报告显示,近年来,全省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市场主体就是保社会生产力”的重要指示精神,在省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关心支持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导下,认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对全省法院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和专题询问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落实纾困惠企政策,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为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的发展壮大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努力让法治成为湖北发展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全省法院推行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发布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红黑榜”案例等做法,得到最高人民法院和省委的充分肯定;保护企业自主创新、推进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等工作经验在全省知识产权保护大会、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会上作推介。
游劝荣院长在报告中指出,一是通过思想破冰,增强保护和服务市场主体的自觉。全省法院牢固树立“案案都是营商环境试金石”的理念,坚持从“服务企业平稳运行、保护企业健康发展”的角度考量案件处理,通过公正裁判,依法保护市场主体。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出台湖北法院优化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考核办法,建立营商环境问题投诉联动工作机制,对排名靠后的法院院长通报约谈。制定为湖北加快建成支点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签订长江中游城市群、武汉城市圈法院司法协作协议,更好服务区域内市场主体发展。在全国法院首创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配套制定审判执行领域服务市场主体工作指引,就司法办案对涉案企业生产经营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进行分析、评估,并作出有效防范处置。该制度获评湖北省2020年度法治化营商环境创新案例和社会治理创新十佳案例。
二是服务疫后重振,全力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千方百计服务复工复产。在疫情最吃劲的时候,出台服务复工复产27项司法措施,提出62条涉疫纠纷案件处理工作指引,妥善处理因疫情引发的合同履行、债务偿还、租金交付、劳动争议等纠纷案件139336件,并创新运用“活封”“活扣”等方式,尽最大可能让更多市场主体留下来、活下去。2起案件入选全国法院服务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典型案例。及时兑现市场主体胜诉权益。开展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案件专项执行行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审慎适用民事财产保全措施,严禁超标的查封扣押冻结,通过执行和解、分期履行帮助困难企业盘活资产,实现多方共赢。执结案件948724件,执行到位金额3682.25亿元,连续两年有案件入选全国法院十大执行案件。完善困难企业救治与退出机制。坚持“多兼并重组,少破产清算”,在全省13个市州建立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综合运用重整和解等司法手段,既让濒危企业涅槃重生,又推进资源合理配置、产业转型升级。审理破产清算案件435件,重整企业78家。
三是坚持平等保护,让市场主体安心经营、发展可期。认真实施民法典。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平等相待,依法制裁违约欺诈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强化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维护市场公平公正,审结合同纠纷1011204件、公司纠纷11839件、破坏市场竞争规则案件414件。着力净化企业经营环境。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拳惩治侵害企业、企业家合法权益的黑恶势力犯罪,一审审结涉黑涉恶案件1439件9556人,二审审结671件6646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刑罚2418人。审结合同诈骗、制假售假、损害商业信誉、串通招投标等犯罪案件1627件,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审结职务侵占、商业贿赂等犯罪案件1352件,惩治企业“蛀虫”,帮助企业固本培基。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坚持审慎谦抑、理性平和、宽严有度的司法理念,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坚决避免“办一个案件、垮一个企业、跑一批企业家”。先后对涉案企业经营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47人、依法宣告无罪3人,1起案件入选“人民法院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典型案例”。监督行政机关守约践诺。聚焦“新官不理旧账”“政策不延续、承诺不兑现”等问题,出台审判指导意见、发出司法建议,制定被诉行政行为影响营商环境评估办法,加强对行政协议、行政允诺等案件的审理,提振市场主体投资兴业信心,审结行政案件83122件,1起案件入选全国法院涉产权保护行政诉讼九大典型案例。
四是强化改革,思维推动市场主体创新发展。保护企业自主创新。推动设立武汉知识产权法院,加大对“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以及新兴产业、重点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审结知识产权案件65484件,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机制被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发改委推广,小米、三星等知名企业先后选择在武汉提起跨国诉讼。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坚持服务实体经济的审判导向,审结企业借贷、证券保险等纠纷案件21543件;执结涉金融案件69806件,执行到位197.79亿元。服务企业走出去。认真实施外商投资法,构建湖北自贸试验区跨区域司法协作平台,制定规范仲裁司法审查的指导意见,审结海事海商和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7785件,为外向型企业走出去提供法治支撑。
五是着力提质增效,提高保护和服务市场主体的能力与水平。强化审判权力制约监督。制定审判权责清单,对员额法官办理案件按比例定期评查,并注重发挥检察机关、律师的作用,推进制约监督全覆盖。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创建“清廉法院”为契机,整治涉企司法顽瘴痼疾,开展执行专项清理,查纠整改明显超标的查封和超范围保全案件21件,清理执结超期一年以上未结案件759件,并全面启用“一案一账号”系统,从根本上解决执行案款发放不及时不规范问题。省法院召开5次新闻发布会,主动曝光18起涉营商环境负面案例,彰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坚定决心。切实为企业减轻诉累。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压缩立案、调解、委托司法鉴定办理时限,严控重复开庭,并打造“法院+N”多元解纷模式,防止因诉讼周期长“拖瘦”“拖垮”市场主体,2020年全省法院民商事一审、二审、再审案件平均审理时间同比分别缩短15.09%、5.01%和4.21%。突出加强能力建设。通过举办中基层法院院长研修班和优秀青年干警训练营、选派年轻干部到金融部门挂职、评选50名全省审判业务专家等方式,切实提升司法能力,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发展。
游劝荣表示,下一步,全省法院将以此次省人大常委会听取报告为契机,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推进理念、思路、作风全面转变,全力以赴优化服务,千方百计助企发展,当好司法“店小二”,努力为湖北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来源:宣传处 责任编辑:柯学文 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