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迎来首次质量监督检查
(厅建设监督中心 鄂北局)1月21日至22日,省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有关负责人率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质量监督项目站质量监督人员,对2015年度项目第12—14标段施工现场开展首次监督检查。鄂北局、枣随工程部有关负责人陪同检查。
检查组实地检查第12标段刘桥(玉皇)第一节暗涵墙体钢筋绑扎及底板浇筑、第13标段刘桥(玉皇)第一节暗涵土方开挖及垫层浇筑、第12及13标段的混凝土拌合站、第14标段兴隆~万福隧洞进洞口、1#及3#开挖支洞等施工现场,抽查三个标段的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及运行情况、监理单位质量控制体系建立及运行情况、单元(工序)质量评定、重要隐蔽工程验收、施工自检合同签订及检测报告单等相关资料。
现场检查完成后,检查组与各相关参建单位召开了首次进场质量监督交换意见会,会上通报了在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部分情况和资料上存在的一些问题,同时明确提出了整改要求。一是质量监督项目站要与各参建单位建立紧密沟通联系机制,加强质量监督巡查与抽查;二是项目法人要组织相关单位对临建工程进行项目划分,并及时进行质量评定与验收;三是监理单位要及时进行平行检测与跟踪检测,检测数据要独立、真实、准确;四是施工单位要严格落实“三检制”,规范并完善单元工程评定资料;五是联合验收工作小组要规范重要隐蔽(关键部位)单元工程验收程序,资料不全不能启动验收程序;六是各参建单位要认真学习质量管理相关规定和质量监督工作计划,保证工程质量管理程序规范有序,资料完整齐全。交换意见会上质量监督项目站将在春节前对鄂北工程2015年度已开工项目的各参建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及运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检查,春节后对质量检测单位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各相关单位要密切配合质量监督工作,做好迎接监督检查相关准备工作,保障鄂北工程质量监督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