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费多收117吨 工商调解退款398元

14.08.2014  11:04
          水费按估算收取,水表竟成了摆设,要求退还多收水费还被拒绝。7月22日,家住黄冈市罗田县凤山镇的鲁女士带着困惑和气愤拨打了罗田县工商局12315申投诉热线。
  事情从7月份的一张缴纳水费通知单说起。鲁女士称自家水表上的吨数显示为615吨,而7月份缴纳通知单上的用水吨数已达792吨,自己竟“”消费了177吨水。鲁女士先后找了自来水公司和管片员,才知道管片员数月来一直未抄水表,每月只是按估算用水量发放缴费通知单。觉得不可思议的鲁女士提出退还多收水费要求,管片员却只肯将多收的177吨水费算预收款,不肯退还现金。僵持之下,鲁女士遂向工商部门求助。
  接诉后的工作人员马上约同鲁女士来到自来水公司,对鲁女士投诉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自来水公司承认了鲁女士所述事实,但仍然坚持不退现金只等到多收的177吨水费消费完后再重新收费,鲁女士以一人在家水费所用有限为由拒绝接受。
  工作人员指出,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自来水公司在没有尊重消费者意愿的基础上而采取预收水费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应当无理由退还多收的177吨水费398元。经过调解,自来水公司当面向鲁女士道歉,并退还多收的398元水费,同时表示将规范员工行为,保证类似事件不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