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科院理顺工资关系实行岗变薪变分类管理

18.11.2014  13:33

(杨柳岸)近日,省水科院下发《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实行)》的通知,水科院职工工资在水科院发放,其他人员工资在相应的公司发放。至此,水科院各类人员工资各行其道,分类管理,走上正规化的轨道。 

此前,水科院人员成份复杂:有在编的和不在编的、正式职工和非正式职工、长期聘用的和短期聘用的、院里聘用的和公司聘用的、因各种各样的特殊情况没有上班的而又发工资或不发工资的。由于前几年任务繁重,水科院投入全部精力搞科研和经营,无暇顾及理顺工资关系。今年,水科院痛下决心对全院各类人员工资实施改革,根据相关文件的要求逐步理顺工资关系,由身份管理逐步过渡到岗位管理,实施人员分流、工资分类的管理。 

为了搞好这一工作,水科院组织专班学习省内外同行的经验,研究我省形成的过程和有关文件,反复调研兄弟单位做法,多次由上而下、由下而上的发动群众进行讨论,在集中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院领导研究决定,实行了分类管理和岗变薪变的工资发放办法。经过认真宣传,反复解释,得到最广泛的群众支持。这次方案出台后,大家普遍反映比较好,认为方案比较好的体现了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坚持了以工作实际和贡献为依据,搞活内部分配,完善了以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和鼓励创新的分配激励机制。从十一月开始,水科院按规范后的工资方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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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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