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实行分级监督管理

28.07.2015  16:46

(厅建设处)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监督管理,明确省、市、县三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权限,保证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效益,7月10日召开的厅长办公会讨论通过了《湖北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分级监督管理意见》,该意见已于昨日(7月27日)正式下发实施。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监督管理包含项目法人组建与管理、招标投标管理、开工备案管理、工程质量管理与质量监督、安全生产管理、工程稽查、工程验收管理和市场主体监管等方面内容。今后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重点监督管理大型项目和省直项目,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重点监督管理中型、本区域内重要防洪项目及工程投资在2千元万以上项目,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重点监督管理小型项目。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