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环保局开展贯彻落实《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环保执法零点行动

04.07.2014  11:13


   7月1日凌晨,按照省环保厅贯彻《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环保执法“零点行动”的布署和要求,荆州市环境保护局联合省环境监察总队、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行风评议督导组及新闻媒体,正式启动了约70人参加的“零点行动”,吹响了向污染宣战的号角。荆州市环保局局长蒋茂芳在“零点行动”启动仪式上强调:一是加大对《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的宣传和执行力度,落实科学发展观;二是要有信心和决心,造声势,向污染宣战;三是对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要坚决给予严厉惩处。

   整个行动共分5组,每个小组3辆车、一套移动执法系统,人员由环境监察、环境监测、新闻媒体、行风评议督导员等组成。各组在一名荆州市环保局副局长的带领下,由市环境监察支队统筹协调,突击检查了全市78家重点涉水企业。在执法检查中我们严格按照“零点行动”实施方案和《市法制办、市检察院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和行政司法衔接工作》的要求,对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当场固定了证据,做好现场勘察、调查询问和采样监测等取证工作,为下一步的依法查处奠定了基础,对违法排污企业起到了强有力的震慑作用,坚决维护了环境执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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