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建立水污染事件预防及应急联动工作机制

05.11.2014  17:50

(王世文)根据省环保厅、省水利厅《关于建立健全水污染事件预防及应急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要求,近日,荆门市水务局、荆门市环保局共签协议,建立水污染事件预防及应急联动工作机制。 

双方约定,以“预防为主、信息共享、共同应对”为原则,协同有序应对水污染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群众饮用水和水环境安全。市环保局(或当地环保部门)以电话、传真、值班信息、文件交换等方式,向市水务局(或当地水务部门)通报水质监测和处置信息。市水务局(或当地水务部门)以电话、传真、值班信息、文件交换等方式,向市环保局(或当地环保部门)通报沿江沿河泵站、涵闸排水信息,排水流量、时间和其它水文信息。通过科学调度,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水污染突发事件。同时,建立环保、水务预防应急信息共享平台,逐步实现应急指挥平台互联互通,共同打击威胁水质安全的违法行为,建立跨流域、跨区域饮用水源保护地上下游联动机制。 

为确保协议顺利实施,双方商定,共建信息交流机制、会商研判机制、共同处置机制、技术交流机制,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不断提高应急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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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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