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多处水利工程被列入国家不可移动文物名录

02.06.2015  18:18

(李广彦)在全国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中,湖北省宜都市多处水利工程被列入不可移动文物名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宜都市人民政府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进一步贯彻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管理和保护工作。 

文物是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蕴含着中华民族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想象力,体现了中华民族的生命力和创造力。水利遗产以及涉水人类文化遗址,展示了我国水利发展史和不同时期的水利科技水平,包含丰富的水文化。宜都市被列入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的水利工程是:建于1959年的幸福渠、1973年的松树坳渡槽、1974年的风坳渡槽、1975年的大溪水库,4处水利工程均以“近现代重要遗迹及代表性建筑”列入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纳入重点保护范围。 

自古人类择水而居,以水兴业。被列入不可移动文物名录还有枝城镇九道河旧石器时代人类遗址。以及位于长江边的花庙堤、孙家河、栗树窝子新石器时代人类遗址,位于清江边的莲花堰、鸡脑河新石器时代人类遗址。位于长江边的三江村东周时期古遗址,位于清江边的高坝洲镇白鸭垴村石坡井清代古建筑,也以其特有的历史价值得到保护。 

据了解,被列入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的水利工程将作为水情教育实物,成为宜都市水文化建设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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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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