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河口市水利局强化“四措”狠抓汛期安全生产
(王安心 黄涛)为保障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老河口市水利局强化四项措施,加强安全监管,确保汛期生产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该局抽出一名党组成员,并从业务科室中抽调专人,组成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同时,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与局属二级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并多次召开水利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突出安全生产工作在局各科室、局属二级单位年终绩效考评中的“一票否决”地位,做到安全生产工作和其他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二是强化宣传教育。通过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省、襄阳市及老河口市等各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要求,积极开展“5.12防灾减灾”宣传及“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大力宣传水利工程施工安全、河道防汛抢险安全和度汛安全知识,进一步强化水利系统干部职工和社会群众的汛期安全生产意识。
三是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按照“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等活动要求,制订实施方案,明确排查治理工作目标、职责分工、实施步骤和具体措施,做到一月一排查,全面排查堤防、水闸、穿堤涵洞、水库等水利工程薄弱环节,重点排查安全度汛、在建工程、河道采砂等可能发生的各种隐患因素和管理漏洞,做到责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
四是强化督查和责任追究。通过定期和不定期明察暗访,对在排查中发现的不稳定因素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整改不及时、不彻底或无故拖延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对因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截至目前,该局已发放安全生产宣传单1000余份,刷写张贴标语100余处,竖立警示牌30余块,悬挂警示标语20余幅,组织检查8次,督促整改1次,有效保障了水利系统汛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