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第四督查指导漳河安全生产工作

02.06.2015  18:18

(张时玉)5月29日,水利厅安全生产第四督导组一行到漳河局检查指导工作。此次专项行动主要检查防汛及水利工程建设落实施工方案方面的情况。 

督导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现场检查了枢纽工程管理处副坝、总公司光伏发电项目施工现场、总公司开关站、水产公司冻库等。督导组对漳河局的安全生产工作给予肯定。同时,对漳河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意见。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切实将责任落实到工程建设、运行管护、汛期巡查、应急管理等各个方面;二是加强制度建设,按照“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的要求完善安全生产制度,特别是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要制定施工方案,施工作业前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按照施工方案组织实施;三是突出关键环节、重点部位,做好安全风险分析,细化各项安全措施,如灭火器要明责确任人,涉及危化品场所工作人员防护用具的配备要符合国家规范,安全警示牌的数量、颜色均要符合相关规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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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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