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印发水利法治工作要点全面谋划2016年法治新全局

24.02.2016  10:26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切实推进水利法治建设,近日,省水利厅向全省水利系统印发了《2016年水利法治工作要点》。

  2016年全省水利法治工作着重从四个方面推进。一是积极推进地方水法规制度建设。强化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  认真落实《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各项制度,及时做好涉水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并适时公布,做好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回复及水法规适用问题函复工作;二是抓好水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监督。继续推行省级水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强化水行政执法监督管理,不断规范水行政执法行为,推进水利法治建设;三是妥善处理各类水事矛盾。通过积极预防调处水事纠纷,依法开展行政复议、听证工作,认真应对行政诉讼案件等方式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成立省水利厅法律顾问室,做好重大决策法律咨询,为领导决策做好参谋;四是大力开展水利法制宣传教育。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和“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全面启动水利“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促进水利普法依法治理。(省水利厅政策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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