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水保处检查黄梅县《水土保持法》贯彻实施情况

11.08.2015  13:25

(李敏  谈剑)根据《省水利厅开展水土保持法贯彻实施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8月10日,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处检查组对黄梅县水土保持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检查组采用查阅资料和听取汇报的方式对该县水土保持组织领导、水土保持规划、预防与治理、监督管理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 

检查组认为,黄梅县水土保持工作受到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机构健全,人员经费有保障,制度和规划建设完善。同时要求黄梅县水土保持工作继续保持优良的作风,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水土保持的地位。   

检查组要求水利部门加强对全县基础设施建设、矿产资源开发、城镇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水土保持工作监督管理。项目建设单位一要根据《水土保持法》建章立制,确定工作人员,明确各自职责。二要做好水土保持方案后续设计工作,完善变更和报备手续,把方案落实到位。三要因地制宜落实各项水土流失防治措施,针对项目建设区特点,最大限度减少原貌损坏,确保人工截排水工程与天然水系畅通。四要做好项目建设每个阶段水土保持工作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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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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