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五长”治“五水” 以绿色论英雄 治理江河湖库塘核心在治湖治污

11.08.2016  18:14

  能吸上一口新鲜的空气,喝上一口干净的水,是每一位市民对美好生活期盼的“必备品”。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9日召开的市委十二届十七次全体(扩大)会议上,通过的《中共黄石市委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五长”责任制推进“五水共治”的决定》(以下简称《“五水共治”决定》),市长董卫民对决定做了说明。

  今年的初秋,黄石奏响了生态福音,绿色生态的累累硕果即将结出。

   治污水是核心 重点湖库水质达标率100%

  《“五水共治”决定》的通过,标志着黄石将全面开展治污水、防洪水、排渍水、保供水、抓节水的“五水共治”行动,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

  这是一个以“以绿色论英雄”的时代。

  治污水是“五水共治”的核心,按照有污必治、先污先治、轻污重治、未污先防的要求,以湖泊治理为重点,扎实推进城市水环境治理攻坚行动。

  “治理江河湖库塘,以治湖为核心。”董卫民表示,黄石是百湖之市,湖泊的水域面积最广、治理任务最重,把湖泊治理好了,河港等支流就好了。

  《“五水共治”决定》要求,全市工业企业污水实现全入网,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全市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三类)比例总体达到88.6%,丧失使用功能(劣于五类)的水体比例控制在6.1%以内,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磁湖、大冶湖、网湖、保安湖、王英水库等重点湖库水质达标率100%。

   防洪水排渍水 城区防涝标准达到10年一遇

  《“五水共治”决定》还对防洪水、排渍水提出了目标,以人为本,让城市更安全、宜居,少“看海”甚至不“看海”。

  “确保黄石长江段及城市防洪保护圈的防洪安全,加强城市防洪能力建设,全面提高江河湖库塘防洪综合能力。”《“五水共治”决定》要求,长江、长江重要支流、重点中小河流分别达到防御1954年型洪水、20年、1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

  到2018年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85%以上,主要江河湖库塘实现“水清、流畅、岸绿、景美”。

  在排渍水方面,要加强排水管网疏浚、维护、建设及渍水点改造,建设城市排水监控平台,力争城区防涝标准达到10年一遇,重点区域达到20年一遇,实现短时强降雨积水及时排除,道路交通不中断,居民家中不进水,基本消除老城区内涝,城市新区不发生内涝。

  要编制《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制定内涝积水应急预案,完善对暴雨等恶劣天气的应对措施,确保城市建成区每平方公里应急排渍能力不低于100立方米/小时。

  按照“先地下、后地上”原则,加快大冶湖生态新区排渍设施建设,努力实现新区道路无明显积水。

   2017年建成区消除黑臭水体 2019年成功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

  黄石对“五水共治”的态度很坚决,并且探索“黄石模式”:全面推行“五长”责任制,即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设全市江河湖库塘市、县(市、区)、镇(街道)、村四级“五长”制度,分别由市、县(市、区)、镇(街道)、村四级党政负责人担任。

  “五长”要对所负责的江河湖库塘水质改善目标做出公开承诺,在新闻媒体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水共治”》还探索建立江河湖库塘水环境治理执法联席会议制度,保持对“涉水”违法行为打击的高压态势,对水环境污染事件“零容忍”,组织环保、公安、国土、水利、城建、城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

  市委、市政府还成立了由市委书记任组长、市长任第一副组长,“四大家”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单位)和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简称“五水共治办”)。

  “2016年完成河西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并投入运营,启动二期工业污水处理项目前期工作;2017年底完成铁山新下路片区内二、三级管网建设,实现与大冶城西北污水处理厂对接等。”《“五水共治”决定》还建立了项目库,尤其是治污水项目库,启动建设一批有长远影响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

  这是个“以绿色论英雄”的时代,治理水体的投资是有效投资,这些看不见的“隐蔽工程”体现的是政府以人为本的担当与责任,《“五水共治”决定》要求到2017年底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并成功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2019年成功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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