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改气"车辆事故时有发生 机动车油改气或将停止

11.12.2014  10:45

  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胡勇谋 实习生唐瑞峰)昨日,来自湖北省质监部门的消息称,国家质检总局正在考虑停止在用机动车“油改气”。

  国家质检总局刚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油改气”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征求意见稿)》称,近年来,燃气汽车发展迅猛,减少了尾气排放等。在燃气汽车初级发展阶段,我国部分地区大力推进的士、私家车等“油改气”。但由于“油改气”车辆不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相关规定、监管制度不完善、改装企业能力参差不齐、“油改气”车辆使用的燃气专用装置缺少有效的质量保障及检测等原因,无法保证“油改气”后车辆的安全性能及合法使用,各地“油改气”车辆事故时有发生。

  据介绍,目前,我国燃气汽车生产企业已超过40家,燃气汽车已能满足市场需求。为确保燃气汽车安全使用,该意见在征求意见稿中提出停止在用机动车“油改气”。征求意见稿同时提出加强对已改装车辆的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违法改装行为,严禁私自改装燃气汽车上路行驶,加气站严禁为私自改装燃气汽车加气,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等。

(责任编辑 肖进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