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气象报】深化改革推进气象管理规范化
11月27日,湖北省气象局首次召开全省气象社会管理推进会,分析全省气象社会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深入研讨加强气象社会管理、提升管理能力的办法和举措。近年来,湖北气象部门不断转变工作理念,完善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通过深化改革提升气象社会管理能力,为推进气象现代化注入了新的力量。
建章立法“织网”
“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气象灾害防御协调机制、建立气象灾害监测信息共享平台……”今年7月1日,《湖北省气象灾害防御实施办法》正式实施,这是继2012年《湖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施行之后,湖北又一部专门规范气象灾害防御行为的省政府规章。
“要建立健全气象法制体系,让气象社会管理有法可依。”湖北省气象局局长崔讲学说,“气象法治建设是深化气象改革的重要任务和重要保障,不断加强气象立法体系和标准体系建设,无疑就是抓住了气象社会管理的‘牛鼻子’。”
近年来,湖北省相继出台《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办法,《湖北省雷电灾害防御条例》《湖北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湖北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及传播管理办法》等3部与气象工作有关的地方性法规和2部地方政府规章,为湖北气象部门履行气象社会管理职能奠定了良好的法制基础。
“标准是管理社会服务社会的技术支撑。”崔讲学介绍说,“近年来,我们积极参与制定4项气象国家标准和9项行业标准,组织制定了22项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这些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标准规范,确保全省气象社会管理始终走在法制化的轨道上。”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湖北地方气象立法步伐进一步加快,《湖北省气象信息共享和使用管理办法》《湖北省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条例》《湖北省气象服务条例》已分别被省政府或省人大纳入立法计划和列入立法项目库。
创新管理“布局”
有了完善的气象法规体系和标准体系,如何提升气象部门的社会管理能力,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湖北省气象部门从内部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入手,在强化自身能力建设上下足功夫。
“气象部门的行政审批很有效率,流程也很合理,大大方便了用户,节省了时间。”武汉绿地滨江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蔡正岚很感慨,她从递交防雷装置竣工验收申请到拿回核准意见书仅用了两天。目前,省气象局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已建成并投入使用,90%的县级气象局依法行政工作已纳入当地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的工作内容。
规范化的管理首先要落实在人员和机构上。目前湖北省、市两级气象局均建立了法制工作机构,69%的市、州设立了独立的法规科(处),全省气象行政执法人员480人;明确了执法职责,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建立健全了省局监督、市局为主、县局配合,机构健全、制度完善、管理规范的气象行政执法体系。
气象社会管理工作的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今年,省气象局相继制定下发了《湖北省气象行政许可实施细则》等9个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完善了管理工作制度。日前印发的《湖北省气象部门县账市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规范县级气象机构财务运行和财务核算代理,强化财务运行监督和风险防控;印发《湖北省县级综合气象业务改革实施方案》,对业务管理运行、考核评价、绩效工资、政府考核等机制建设提出明确指导意见。这些举措无疑为提升基层气象机构的社会管理能力提供了指导和保障。
通过“优化机构、强化队伍、完善章程、宣传普及”等一系列措施,湖北省气象部门的管理体制机制不断走向规范化和科学化,依法履行社会管理职能的水平和能力不断提升。依法发展气象事业,已成为全省气象部门的共识和自觉行动。
长效机制“增效”
6月17日,由湖北省气象灾害防御办公室组织的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演练活动在武汉举行,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30个成员单位共同参与。活动检验了各部门协同合作,开展气象灾害应急服务的组织领导、预案设置、工作流程执行和气象应急服务能力。
气象社会管理是系统工程,只有注重部门协作,才能建立健全气象社会管理的长效机制。近年来,湖北相继下发了《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省气象事业发展的通知》等文件。各级政府也将气象防灾减灾工作、应对气候变化和提高气象应急处置能力作为强化政府社会管理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地方公共服务体系和财政支出体系,初步形成了气象防灾减灾的长效机制。
与此同时,立法机构的深入调研为气象法律规章的实施提供了有力保障。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玲会同相关部门专程听取关于《湖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贯彻落实情况汇报并提出指导意见;仅2012年以来,湖北省人大相关负责人分赴咸宁、襄阳、十堰、恩施、神农架等多地开展立法调研6次,并召开立法后评估专题讨论会,总结评估实施效果。
“部门协作管理逐渐深入,使得气象社会管理不断得到渗透和延伸。”崔讲学介绍道。目前全省各级气象部门与国土资源、农业、水利、水文、林业等部门构建了监测信息实时共享平台,与广电部门建立预警信息增播、插播机制,与移动、联通、电信公司建立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全网发布机制;各市、县将防雷安全纳入安全生产监管范围,并组织多部门开展防雷安全专项检查。
全省气象部门履行公共气象服务和气象社会管理职能得到了政府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7月1日,湖北省委书记李鸿忠对气象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湖北气象工作为湖北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过程中树立了形象,创造了作为。”(来源:《中国气象报》2014年12月17日四版 作者:中国气象报记者 李傲 责任编辑:孙安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