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气象局七项机制推动“两个责任”落实

20.11.2014  17:05

      湖北省气象局党组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精神和中国局党组的有关精神,切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定下发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要着力建立完善七项机制,推动“两个责任”的有效落实。
      一是建立健全纪检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强调各级气象部门要切实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选好、配强纪检组长(纪委书记)。
      二是建立“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报告机制,要求各级党组(党委)及其主要负责人每年要以书面形式向上一级党组和纪检组报告本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纪检组(纪委)要书面报告履行监督责任的情况。
      三是积极探索并建立与地方纪委的工作联系机制,要求各级党组纪检组要主动争取当地纪委对气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加强工作联系,建立沟通协调的工作机制。
      四是探索建立“抓早、抓小”工作机制,强调要建立廉政谈话制度,认真执行约谈和函询制度。切实发挥好巡视的作用,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抓早抓小,提高监督实效。
      五是进一步完善审计监督机制,不断加大内部审计的覆盖面和频次,强化审计结果运用,完善内部审计与计划财务的联系沟通机制,探索建立审计中发现问题的分类管理制度,对重点问题进行跟踪整改,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
      六是建立完善落实“两个责任”的考核机制,强化对各地各单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的考核,将履行“两个责任”的情况一并纳入年度工作目标中同检查、同考核。
      七是强化落实廉政责任的责任追究机制,强调对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领导干部,要及时进行组织调整,并实行责任倒查。
      《意见》还强调了落实“两个责任”的总体要求;并从“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其它成员分管范围内的领导责任”三个层面明确了党组(党委)的主体责任,从“协助党组(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维护党的纪律、推进作风建设、查处违纪违规案件、强化党内监督”五个方面明确了纪检组的监督责任。
      为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湖北省气象局先后召开了全省气象部门落实“两个责任”电视电话会议和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推进会,有效推动了湖北气象部门“两个责任”的贯彻落实。(作者:省局监审处 蒋其斌 责任编辑:刘庆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