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新增32个气象台站列入艰苦气象台站津贴执行范围

04.01.2015  02:57

      近日,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我省32个气象台站被新增列入艰苦气象台站津贴执行范围,10个艰苦气象台站调整了津贴类别,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新增台站列入艰苦气象台站津贴执行范围,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气象工作的重视和对基层气象工作者的关怀,也充分体现了中国气象局党组和湖北省气象局党组对广大基层气象工作者的关心。
      此次新增调整后,我省列入艰苦气象台站津贴执行范围的台站达到58个(含5个雷达站),其中:二类艰苦气象台站1个,三类艰苦气象台站4个,四类艰苦气象台站3个,五类艰苦气象台站31个,六类艰苦气象台站19个。(作者:省局人事处 耿芳 责任编辑:孙安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