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合法化 年息在24%—36%可还可不还
昨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向社会通报了《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民间借贷行为及主体范围做出了清晰的界定。该司法解释自今年9月1日起施行。
一直以来,民间借贷利率规定不允许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昨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规定》明确借款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介于年利率24%和36%之间的利息,也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但如果借款人已经偿还了这部分利息,之后又反悔要求偿还,法院同样会驳回。此次司法解释对“民间借贷”行为及主体范围做出了界定: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武汉多位金融业专家认为,这次的24%是更明确性的数字,而不是按照以前所谓银行基准利率4倍的换算,这个条款显得更具刚性。
最高法发布民间借贷案件司法解释
企业为生产经营拆借资金受法律保护
企业法人
借贷合法了
好贷创始人兼CEO李明顺认为,此次最大的亮点,那就是赋予了企业法人的合法借贷权利,一直以来,传统金融体系主要是给大企业提供贷款服务,而民间的小微企业群体则很难拿到传统金融的低息资金。传统金融钱多出不来,民间小微闹钱荒,这两个资金市场之间一直有深深的隔阂。
在司法解释出台之前,民间小微企业之间尽管有资金互通需求,但因为这种借贷关系是非法的,不像自然人之间借贷受到《民法通则》的保护,大部分小微企业主之间不敢轻易做企业间的资金借贷。这样就导致小微企业在传统金融(银行)体系只有存钱的权利,却无贷款的自由。出台这个的措施,则是历史性进步。
高风险项目或受益
对于民间借贷新规,一位不透露身份的银行资深人士认为,民间高风险、高收益项目将由此受益,此举加大了金融对这类项目的支持。他介绍,此前,没人愿意投资到高风险项目中,但明确36%的高收益后,通常高风险项目都与高收益相匹配,会吸引更多的资金流向这类高收益高风险项目。在当前全民创业、万众创新的环境下,高风险项目的资金来源将进一步拓宽,将鼓励更多的民间资本流向创新高收益项目。
不会冲击
理财产品市场
民间借贷最高收益36%,会不会影响到当下银行理财产品的销售。汉口建设大道一大型国有银行相关负责人分析认为,可能性不大。银行理财产品中,主流产品收益率在年化5%左右,购买人群多是风险诸厌恶型,低风险承受投资者。而高达36%的年收益,只会吸引那些风险偏好较高的投资者。
《法规》影响
最高法8月6日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该司法解释将从9月1日起施行。
根据该司法解释规定
民间
借贷
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专家解读
24%和36%构筑“两线三区”
划定民间借贷年利率红线
企业之间为了生产、经营需要签订的民间借贷合同只要不违反合同法相关规定
法院应予认定
用年利率24%和36%这两个关键数字,重新划定了民间借贷的利率和利息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杜万华在6日的发布会上介绍,此次划“两线三区”,划定民间借贷年利率红线,划的第一根线就是民事法律应予保护的固定利率,即年利率24%。第二条线是年利率36%,这以上的借贷合同为无效。这两条线划分了三个区域,一个是无效区,一个是司法保护区,一个是自然债务区,就是24%-36%期间。
为何要作出这样的修订?杜万华介绍,本次规定的利率是一个固定利率,而不是像以前参照央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在制定这则司法解释的时候,我们研究过从古到今利率的变化,央行颁布的贷款基准利率变化比较大,最低是百分之二点几,最高是百分之十二点几,中间较多的是5%-8%,最后我们选了中间的6%,又参照传统四倍的含义,得出24%这样一个数字。”
杜万华据此表示,24%的利率是长期以来中国在审判实践中所确立的一个执法标准,实际上也是从古至今在民间利率方面的一条规则。“在24%以内,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作为我们民事司法审判,都要给予法律保护。”杜万华说。
杜万华对此解释说,“24%与36%之间的这一段,我们把它叫做自然债务区,是不予法律保护的,超出24%的利息可以不给。如果借款人已经偿还了这部分利息,之后又反悔要求偿还,法院同样会驳回。”
“当然,年利率超过36%又不一样,是基于无效,如果自愿给付了,后来一看这个合同无效想要回来,这是可以的。”杜万华补充道。
企业为了生产经营的需要而相互拆借资金,法律应当予以保护
司法保护区
24%
▲
借贷双方约定的年利率
自然债务区
36%
▲
无效区
未超过年利率24%
出借人有权请求
借款人按照约定的
利率支付利息
超过年利率36%
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
借款人有权请求出借人
返还已支付的超过
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
超过年利率36%
可还可不还:借款人可以自愿支付24%—36%区间利息,但付了的利息不能反悔要回来,出借人也无法通过法院起诉要区间利息。
制图熊琳琳
新规
1 借条未约定利息 只还本金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或者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无权主张借款人支付借期内利息。
举例:张三借给李四10万元,李四打了借条,一年后归还,借条上没有说明利息。因此,李四只需要还10万元本金,不用还利息。
2 利率超过36%以上部分无效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借款人有权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
举例:张三借给李四10万元一年,要求年底还15万元。按照新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无效。即李四一年后最多只需向张三还13.6万元,另1.4万元利息还款无效。
3、提前还款 按实际天数计息
除借贷双方另有约定的外,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借款,并按照实际借款期间计算利息。
举例:张三借给李四10万元一年,约定年利率36%,四个月后,李四手上突然有了钱,可提前还款本金加利息共11.2万元即可,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不得提前还款。
对于民间借贷《规定》的主要法律条款,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力进行了解读:
焦点解读
问题来了,民间借贷,到底怎样还钱?
(编辑:丁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