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民族贸易企业网点建设和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出台

13.07.2016  16:09
        为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扶持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企业发展,满足少数民族群众的特殊消费需求,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财政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5﹞458号),近日,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民宗委联合下发了《湖北省民族贸易企业网点建设和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鄂财商发﹝2016﹞58号)。

细则》对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向、支持方式、分配原则,以及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进行了明确规定。

近年来,湖北省认真贯彻落实民品民贸优惠政策,每年安排省级专项资金,支持民族贸易企业和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的发展。专项资金的投入,降低了省内民族企业的资金成本,弥补了企业流动资金不足,对满足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特殊需要、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