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民宗委印发《省民宗委关于命名2018年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的决定》,命名武汉市汉阳区民族宗教侨务办公室等15个单位为“湖北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恩施州利川市丽森农业生态观光园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为“湖北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企业”;武汉市蔡甸区跃进社区等14个社区为“湖北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社区”;武汉市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第一小学等8所学校为“湖北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学校”;大冶市金山店镇等3个乡镇(村)为“湖北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乡镇(村)”。
被命名的示范单位,在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积极创新创建工作新思路,锐意进取,真抓实干,以创建活动为抓手,切实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不断推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积极示范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