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委传达学习全国民族和宗教有关会议精神,谋划新年度工作

05.01.2015  10:34

  近日,湖北省民宗委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国家民委、国家宗教局年度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谋划新年度工作。

  会议指出,2015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更是湖北省民族宗教工作抓住新机遇,开创新局的重要一年,要把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作为一条红线,深入宣传、加强督查、狠抓落实,围绕国家民委、国家宗教局2015年工作要点和湖北省全面深化改革的意见,把思想统一到2015年民族和宗教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上来,以钉钉子的精神推动工作落实、化解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不断取得实效。

  会议要求,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和繁重艰巨的民族宗教工作任务,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决策部署,以法治方式和法治思维推进民族宗教工作,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动解决宗教领域的突出问题,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升宗教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以中国梦的伟大理想凝聚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力量,努力为实现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的战略目标营造团结稳定的社会环境。

  会议强调,2015年湖北民族宗教工作在工作思路上要“围绕一条主线,立眼三个着眼,把握三个契机,推动三个落实”。 即围绕一条主线。以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暨全省援藏援疆工作会议精神为主线,分解措施、明确责任、强化督查、狠抓落实,奋力开创民族宗教工作新局面。 立足三个着眼。一是立足同步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着眼于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二是立足正确认识我国民族宗教工作发展变化的新形势,着眼于推动解决民族宗教领域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三是立足国务院关于建设法治政府的部署要求,着眼于强化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把握三个契机。一是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契机,精简行政审批事项、修定完善相关条例法规,抓紧制定部门配套规章,出台加强民族和宗教工作法治建设的意见,提高民族和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二是把握中央召开全国性宗教工作工作会议的契机,集中开展宗教问题和宗教工作调研、摸清现状、总结经验,研究和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三是把握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契机,制定和完善差别化的区域支持政策,培育民族地区新的增长点,推动民族地区与周边省份互联互通,全面提升对外开放水平。推动三个落实。一是推动中央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中关于扶持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惠政策落实。二是推动全省民族宗教工作“十二五”规划落实和“十三五”规划编制。加强对重点难点和关键问题的调研、论证,提高规划对推进民族宗教工作的指导作用。三是推动各级党委政府落实好民族宗教工作责任,健全和完善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县级民族宗教工作部门的机构建设。

  2015年突出抓好以下几项重点工作:  

  1、开展民族政策宣传落实年和宗教工作大调研活动。深入学习、宣传、解读好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中央和省委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重要文件精神;制定《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全省民族工作的意见》分解实施方案,推动地方党委政府和省直部门出台贯彻落实的具体举措,强化督促检查手段,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围绕宗教领域突出问题、重难点问题和深层次矛盾,深入基层,广泛调研,拿出有价值、有分量的调研报告,为拟将召开的中央层面宗教工作会议提供决策参考。

  2、推动民族教工作法治化深入发展。加强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和培训工作;研究制定加强民族和宗教工作法治建设的意见;适时修订《湖北省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条例》,争取出台《湖北省清真食品管理办法》和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管理办法;加强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修订完善民族和宗教工作相关法规和配套规章。

  3、全面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以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经验交流现场会召开为契机,培养树立各级各类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典型,着力打造一批国家和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基地;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月活动,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4、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在适应新常态中加快发展。创新完善支持武陵山片区发展的推进机制;扎实推进“616”、“1+1”对口支援工作;做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项目建设、民贸民品优惠政策落实、少数民族传统手工艺品试点等工作;落实差别化的区域支持政策,支持民族地区资源优势产业做大做强,引导重大产业项目向民族地区优先布局。

  5、推进少数民族社会事业协调发展。以组织开展湖北省首届少数民族文化政府奖评选,参加第十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和首届全国少数民族音乐作品展演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民族教育工作,打造民族文化精品,建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基地,培养和储备一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人才。

  6、加强和创新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巩固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管工作成果,推动工作步入常态化管理;全面推开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专项工作;深入开展佛道教治理“两乱”(乱建庙宇宫观、乱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和基督教私设聚会点专项治理工作;加强对藏传佛教向内地传播活动的管理以及流动穆斯林的服务管理工作;做好抵御境外宗教渗透重点案件的查处工作。

  7、强化对宗教界的正面引导工作。继续巩固和深化佛道教讲经交流、基督教神学思想建设、伊斯兰教解经工作,加强宗教思想建设;加强宗教团体建设和人才培养工作,支持办好武昌佛学院、武当山道教学院、天主教中南神哲学院和基督教中南神学院;深入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和宗教慈善周活动;着力培育武当道教文化、黄梅禅宗文化品牌,充分发挥宗教方面的积极作用。

  8、进一步做好对口援藏工作。科学制定对口支援西藏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修改和完善对口支援项目管理办法;建立教师对口支援西藏长效机制;加大科技、人才、就业援藏工作力度。

  9、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推动各地进一步完善民族宗教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着力推动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县级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建设意见的贯彻落实;大力推进民族宗教工作基础数据库、信息资源库建设以及民族宗教事务服务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努力培育“尊重、包容、团结、合作、担当、进取”的省民宗委机关文化。

  省民宗委还以书面方式,就两个会议的主要精神和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建议向省委、省政府领导作专题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