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县民政局强化履职尽责 创建社会救助管理模式
新华网湖北频道10月12日电(邱承蓉 冯建华 向正应)今年来,湖北省建始县民政局紧紧围绕“强化履职尽责,落实社会救助”主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深入调研、大胆尝试,着力创新社会救助管理新模式,全力推进“五个到位”、严把“五个关口”、落实“五项措施”,确保社会救助工作高效、有序推进。
县委政府重视到位。建始县“按标施保”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下发《关于深入开展“人情保”、“群体保”、“错保”专项整治的通知》,出台《建始县城乡低保工作责任追究办法》,成立领导小组,县委书记在全县低保工作会议上为专项整治作了部署安排。
坚持组织专班到位。26个组织专班,在乡镇和部分村召开了21场座谈会,座谈代表涉及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乡镇主要领导干部、村(社区)主职干部及原低保对象等共计2000余人,广泛征求“整治标准”建议,明确不能享受低保的16种对象。
坚持宣传引导到位。专项整治,接受群众评议和监督。全县印制6万份《致全县城乡低保对象的公开信》和2000份专项整治通告,出动宣传车11台逐村宣传,相关政策同步通过县电视台、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宣传公示,不少原享受对象主动退出低保序列。
坚持整治程序到位。专项整治工作分动员部署、广泛宣传、清理整顿、全面公示四个阶段。各乡镇均由党政主要领导主持召开专项整治动员大会,分片区、分村派驻工作组,确保有序进行,自始至终坚持“阳光操作,规范操作”,整治程序、对象和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坚持责任落实到位。把城乡低保工作责任追究办法作为专项整治的真正“法宝”。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纪委、县民政局组成督察专班,对各乡镇进行巡回跟踪督办。通过强化纪律,落实主责,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层层追责任”的责任机制。
严把方案制定关。坚持“按标施保、差额补助、以算为主、以评为准、动态管理、进出有序、阳光操作、对象精准”的原则;重点抓住“保障标准、差额补助、认定程序”三个核心要素;明确宣传动员、申请受理、入户调查、收入核算、民主评议、公开公示、乡镇审核、县级审批、常年公示、资金发放、动态管理等十一个工作步骤;为确保家庭收入核算结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操作过程中分村成立“三个组”,即:收入调查小组、收入核算小组、收入补差评议小组,参与人员互不交叉。
严把收入核查关。制定《建始县农村低保“按标施保”家庭经济状况核算评估办法》,以“宜粗不宜细”为原则,由驻村责任人与低保家庭收入调查小组,对申请低保的家庭户进行调查,据实核定其家庭人口和家庭年度纯收入。其家庭收入核查内容涵盖种植业、养殖业、林药材、务工收入、手工业收入、临时工收入等,细化到品种、单产、单价,便于实际操作。核算办法包括个人申报、入户调查、邻里走访、信函求证、家庭比较、民主评议等。
严把核算补差关。对照恩施州公布农村低保的标准计算差额,拟定家庭每月补助标准。民主评议小组按照入户调查小组、收入核算小组提交的审核材料,进行民主评议,参评人员必须达17人以上,评议结果以三分之二以上的参会人员同意有效。
严把档案完善关。全县统一印制 “社会救助档案袋”,将全县的低保对象申请书、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按标施保”入户调查表、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一卡通等资料规范整理,建档立卡,一户一袋。将“按标施保”的低保对象基本信息准确录入“湖北省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低保金实行社会化按月发放。
严把组织领导关。坚强的组织领导作为顺利推进农村低保“按标施保”工作的有力保障。成立 “按标施保”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严格执行农村低保政策和各项操作规程。对矛盾突出的问题,积极引导,妥善处理。此次“按标施保”工作实行乡镇主要领导负责制,严格责任追究。
完善低保评定条件。在低保专项整治中,针对低收入家庭中有重度残疾人、重症精神病人的,反响比较激烈,按政策必须是要单独立户后才可以“施保”。通过向省民政厅汇报,争取政策后,全县对低收入家庭中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和重症精神病人进行了全面核查,对符合低保条件的纳入到了保障范围。
完善医疗救助机制。明确规定了“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个人一年负担医药费1万元以上特别困难经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其他特殊救助对象”, “其他救助对象实行医后救助,救助比例为30%,首期救助不超过5000元,个人全年累计救助总额不超过8000元”;“不属于上述病种的特殊困难对象申请医疗救助的,由乡镇民政办公室报告县民政局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受理”等医疗救助政策。
健全临时救助体系。出台了《建始县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实施方案<试行>》,对基本生活暂时性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通过各方面的救助,引起了社会的强烈反响,产生了“政府在真正地进行救助”的呼声。针对老、弱、病、残的五保户,分别给予救助,解决了他们生活困难问题
建立一门受理窗口。建立健全全县社会救助体系,严格实行分类救助,建立了社会救助部门联系会议制度,完善了“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社会救助体系,明确民政、教育、住建、人社等部门的工作职责;县政务服务大厅和乡镇便民服务大厅设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服务窗口,向社会公开各种社会救助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