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5年度全省民宗系统预算编制与绩效管理工作暨民品民贸优惠政策培训班的通知
鄂民宗办〔2015〕36号
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省民宗委拟在武汉市举办2015年全省民宗系统预算编制与绩效管理工作暨民品民贸优惠政策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11月9日至12日(9日下午2:30至5:30报到)
(一)预算编制与绩效管理工作培训班10日、11日上午培训,11日下午部分人员离会;
(二)民品民贸优惠政策培训班11日下午培训,12日离会。
地点:武汉市武昌区新海天大酒店(省民宗委旁)
二、培训内容
(一)预算编制与绩效管理工作培训班:
1、社会管理职能的专项资金绩效管理
2、少数民族专项资金政策解读
3、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及预算执行情况监督
(二)民品民贸优惠政策培训班:
1、省财政厅解读民品民贸优惠政策
2、人行武汉分行解读民品民贸优惠政策
3、交流座谈
三、参加培训人员
(一)预算编制与绩效管理工作培训班:
1、各市、州、直管市、林区民宗委(局)具体负责预算编制及绩效管理工作经办人1名;
2、民族地区十县市民宗局分管预算编制及绩效管理工作的负责同志和具体经办人各1名;
3、12个民族乡分管项目资金工作的负责同志或具体负责绩效评估工作经办人1名;
4、辖有民族村的县(市、区)民宗局分管项目资金工作的负责同志或具体负责绩效评估工作经办人1名;
5、省民宗委机关各处室、后勤服务中心和省属各宗教团体秘书处负责人及预算编制与绩效评估工作经办人各1名。
(二)民品民贸优惠政策培训班:
1、辖内有定点企业的市、州、直管市、林区民宗委(局)负责民品民贸工作的具体经办人1名;
2、民族地区十县市民宗局负责民品民贸工作的负责人和具体经办人各1名。
四、有关要求
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节俭办会的要求,一是参训人员严格控制为通知对象,任何单位均不得突破名额要求报名参训。二是培训一律不另发文具用品,请参训人员自备。三是培训期间食宿费用由省民宗委负责,往返交通费由参训人员所在单位负责。
五、培训报名
请各地于2015年11月5日12:00前将报名回执传真至省民宗委办公室(027-87304197),联系人:乔治(027——87235372,13007195651)。培训不安排接送站,请参训人员自行报到及离会。
附件:报名回执
(联系人:周 巍 027-87235305 13657221569)
省民宗委办公室
2015年11月2日
附件:
2015 年全省民宗系统预算编制与绩效管理工作暨民品民贸优惠政策培训班报名回执
单位:(公章)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单 位 | 职务 | 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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