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份救灾物品都发放到群众手上
本网讯(通讯员 肖之云)“当前,全县抗洪救灾形势依然严峻,一定要认真对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进行跟踪监督,预防防汛救灾过程中的职务犯罪,确保每一份救灾物品都发放到群众手上。”7月31日,湖北省黄梅县检察院检察长肖波在听取关于防汛救灾职务犯罪专项预防工作专题汇报后这样要求。
今年6月18日至7月22日,黄梅县遭遇五轮特大暴雨,累计降雨量远超历史峰值。洪涝灾害导致黄梅全域16个乡镇灾情严重,基本农田全部受淹,部分房屋倒损、交通受阻,基础设施破坏严重,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巨大损失,灾后满目苍夷,百废待兴。截至7月21日16时,洪涝灾害涉及该县16个乡镇、510个村,受灾人口75.38万人,累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估计20.5亿元。
灾害发生后,黄梅县检察院防汛减灾应急小分队先后五次及时出动,深入灾害严重的乡镇、行政村开展救灾工作。同时,迅速成立防汛救灾职务犯罪专项预防领导小组,制定了专项预防工作实施方案,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
检察干警先后深入到该县理工中专、濯港镇中学灾民集中安置点实地查看救灾物资仓库,审核大宗救灾捐款款物登记、发放的台账。每到一地,都详细了解防汛抗洪救灾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认真对相关文件、依据等台账进行翻阅查看。 同时,建议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建立组织,健全制度,保证救灾资金物资的管理、分配、发放公开、公正、透明,确保救灾款物都用于灾区,用于受灾群众。
截至7月30日,该院对1700床棉被、60张折叠床、515箱矿泉水、145箱牛奶、45箱方便面、50箱面包、20箱饼干、9.2万条麻袋、20立方米木桩、80框蔬菜等共计价值21万余元的救灾物资进行了跟踪预防。接下来,该院将对新的救灾资金和物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同步预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