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穴市实行农村安全饮用水源长效管理

19.09.2014  14:39

(李志华)为了更好的保护和改善饮用水源水质,防治水污染,保障人体健康,贯彻落实《湖北省农村供水管理办法》、《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武穴市切实加强农村安全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实行农村安全饮用水源长效管理。 

武穴市安全饮水重点保护治理水源有荆竹水库、梅川水库、仙人坝水库、大金水库、龙门冲水库、百园水库、象山水库、陈山水库、崇山水库、乌龟颈水库、鸡公山水库、李山水库、二龙斗水库、张百可水库、凉水井水库、横岗水库等15个水源保护区,武穴市实行“属地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形成部门“齐抓共管、协同配合”的监督管理机制,做好水源水土流失治理、农村水厂和管道管理、取水建设项目的审查工作,加强水政监督检查。做好水源地保护区内高残留农药、化肥对环境污染的控制工作,定期向社会公布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情况。 

该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治理实行“统一管理,分工负责,集中治理,防治结合”的原则,彻底杜绝网箱投饵、投肥养殖,实现人放天养,坚决遏制不合理开发利用,防止人类活动对水体的侵害;关停水库周边的排污企业和养殖场;已受污染的饮用水源地采取打捞垃圾、清除污染源和科学换水等有效措施,确保水质好转达标。在饮用水源地的醒目位置设立地理界标和明显的警示标志,明确禁止内容(参照《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和《武穴市水库水源地保护管理办法》),提醒全民共同保护饮用水源,减少饮用水源污染隐患。 

水是生命之源。武穴市以保证饮用水安全为重点,以维护生态环境良性循环为目标,禁止水源保护区内一切与水污染有关的活动,确保2014年底安全饮用水源水质达到《GB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水质标准,让武穴市民用上放心的饮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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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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