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铁腕治污“零容忍” 企业一次失信处处受限

03.06.2015  12:34

荆楚网讯(记者郑青)6月1日,武汉市政府常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意见(送审稿)》,武汉市将铁腕治污,坚决纠正执法不到位、整改不落实,环境监管将“全覆盖零容忍”。

  环境监管将各区综合执法网格化管理,责任到人,推进环境监管全覆盖,并且“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意见》要求,对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恶意违法行为,将处以按日连续计罚、查封扣押、停产限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手段。此外,企业一次失信、处处受限,其环境违法行为面临行政、金融、行业等综合手段的联合惩戒。

  据统计,今年1至4月份,仅武汉市环保局已对环境违法企业立案64起,查处40家,行政处罚金额达到568万,环境执法保持高压态势。

  《意见》还指出建立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机制,遇到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等紧急情况时,防止证据灭失。同时,推进“阳光执法”,每年发布重点监管对象名录,鼓励一般企事业单位自愿公开环境信息。并且,畅通“12369”环保热线、环保政务微博、微信等公众参与平台,限期办理举报投诉和公布重点环境问题处理情况,并保证督查落实。

  今后,环境执法过程中将运用“互联网+环保”的科技手段,完善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与预测预报信息系统、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企业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控、危险废物物联网监控等系统。到2016年底,该市所有的环境监察机构配备使用便携式手持移动执法终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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